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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無限循環…被捕後都交保 3年組3詐團

無限循環…被捕後都交保 3年組3詐團

聯合新聞網2017年11月2日 上午12:21
曾加入詐團到菲律賓機房的男子黃信文,三年前搭「空中監獄」遣返台灣後交保,改名「黃利誠」重啟爐灶,在彰化縣租屋重建機房專騙大陸民眾;對岸十一長假期間,他帶詐團成員到墾丁遊玩兼職前訓練,昨天落網,檢方訊後聲押黃等十三人。

檢警指出,黃信文在菲國落網的案子,今年五月被高雄高分院依兩個詐欺取財罪分別判刑一年一個月、六個月得易科罰金定讞,必須入監服刑。不過,黃信文的戶籍在台中市,高雄地檢署上月初囑託台中檢方代為執行,但拘票十月廿九日屆期,黃昨天落網後,彰化檢方緊急聯絡雄檢簽發新拘票,以利發監。

黃信文多年前加入詐騙集團當車手,因反應快,被集團派到菲律賓當第一線電話生,三年前和卅五名同夥被台菲警方逮捕後,搭「空中監獄」專機遣返台灣後交保;他改名「黃利誠」後重返菲國想再起爐灶,又第二度被逮捕遣返。一個多月前他招兵買馬到彰化縣租屋重建機房繼續行騙,昨天第三度被逮捕。

檢警調查,黃利誠一個多月前在彰化縣福興鄉龍舟路租下一棟透天厝設置電信機房,在網路上招募十二名男子;他利用大陸十一長假,把手下帶到墾丁遊玩兼職前訓練。

警方發現,電信機房內供奉罕見的中營蕭將軍,供桌上兩隻貔貅,嘴裡都咬著一捲外層是百元人民幣、內層是千元新台幣的紙鈔,天天燒香祈求進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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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羈押不該交保的是,這些隨意判交保的法官們!!
我為人人.人人為我.^^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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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司法是詐騙集團最大的保護傘。詐騙慣犯還可以易科罰金。等於就是說現在放出去 可以再去幹。反正判不重。政府真的那麼窮?罰金就搞定? 詐騙跟殺人差不了多少。被詐氣死的人不少。這種法律真讓人嗤之以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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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終於了解為什麼詐騙犯要回台灣,可以一放再放,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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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民進黨政府而言
犯罪是小事
給錢就沒問題
不然不會搞那種三審定讞
又可以由大法官重啟審判的兒戲了
只要出的起價碼
殺人放火都是被害者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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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賺啊,騙了億元,繳個千萬就可出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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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et0078 於 2017-11-2 23:20 發表
對於民進黨政府而言
犯罪是小事
給錢就沒問題
不然不會搞那種三審定讞
又可以由大法官重啟審判的兒戲了
只要出的起價碼
殺人放火都是被害者的錯
很快~被殺的人還要付賠償金給兇手了
以現在台灣法官的水準~應該不會等很久
連兇手承認的都能改判無罪釋放~還有甚麼不行的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射過必留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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