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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酒駕鞭刑綠委稱不可能 網嗆心裡有鬼

酒駕鞭刑綠委稱不可能 網嗆心裡有鬼

台灣性侵、酒駕事件頻傳,引發民眾不滿刑責太輕,無法達到遏止作用,網友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針對性侵、酒駕及幼童傷害罪犯增設「鞭刑制度」 。對此,法務部表示會謹慎看待,但民進黨立委則持反對意見。網友表示反對是因為「心裡有鬼」怒嗆罷免。

民眾認為普遍認為,鞭刑能夠有效遏止降低犯罪率。但臺灣律師出身的民進黨立委蔡易餘認為,台灣已經進步到人權立國,要走回鞭刑不太可能;政治大學法律所碩士、民進黨立委吳秉叡也認為此舉不恰當。

網友表示「受害者的心比鞭刑的人要痛萬倍」,認為他們根本是「心裡有鬼」,質疑「會表示有意見的立委通常都是酒駕大戶吧?」也讓網友怒嗆罷免他們。

回顧酒駕事件,就屬江春男最讓人印象深刻,受蔡英文政府派任為中華民國駐新加坡大使,2016年8月2日在總統府宣誓後,當晚晚宴結束,自行駕車遇臨檢,酒測值0.27毫升,江春男因酒駕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北檢,檢方考量江認罪且無前科,昨諭令緩起訴一年。

民進黨新竹縣議員林昭錡2017年6月1日酒駕到新竹市區,因不勝酒力竟將車停在快車道上,警方趕來還被他痛罵是「垃圾」,新竹地院依妨害公務及公共危險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民進黨新竹縣黨部評議委員會已處停權1年,期間林無法行使與黨務有關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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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這群刁民
怎麼可以聯署要求要有鞭刑呢
難道不知道
民進黨永遠與罪惡站在一起的嗎
叫我怎麼鞭打的下去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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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守法守份的人不怕什麼刑罰
只有那些一天到晚想鑽漏洞的人
才會理由一大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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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人權立國?根本就是鬼扯蛋!
台灣早淪落為犯罪者的天堂!
面對亂世就應該用重典而不是用嘴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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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為什麼~我看到台灣是以(人權立國)就想說見鬼了
誰不知道在台灣的民主~人權~自由的背後是有條件的
民主.....是民進黨才有~其他人不是匪諜就是刁民
人權.....是罪犯才能享有~被害人是沒有人權的
自由.....在反國民黨~反大陸~台獨時才有效

人權立國???
先說清楚被害人的人權在哪裡???
再來說人權這兩個字
在台灣被酒駕撞傷撞死~被強姦~被詐騙.....算你倒楣
誰叫你活在台灣這個以罪犯立國的鬼島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射過必留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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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有資格講人權的
不都在監獄裡面了嗎?
而受害者一點人權都沒有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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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
個人贊成使用鞭刑但是條件是:
酒駕致死比照故意殺人罪.併使用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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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官的都有應酬,它們也都是聰明人,幫自己設陷阱~~傻了,所以賤民們~自己出門小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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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刑有用,但執法的人員本身問題就很大,尤其是行政裁量權基本上不用證據,
冤案被白打肯定少不了,無權無勢奉公守法的人檔不住冤枉栽贓,
運氣好找到證據,頂多撤銷罰單道個歉,難道警察會讓你打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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