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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違停國道看煙火 吃紅單罰3千

違停國道看煙火 吃紅單罰3千

聯合新聞網2018年1月2日 上午12:27
台北一○一施放跨年煙火,年年都有駕駛人在高速公路汐五高架上停車觀看;國道公路警察今年在重點路段擴大封鎖路肩,竟然還有廿幾輛車無視交通錐硬闖。警方已查出第一輛車主身分寄出三千元罰單,其他違規者也會比對蒐證影像,全部開罰。



國道第一大隊交通組長盧瑞堯說,汐五高架道路肩每年都有駕駛人違停觀看一○一煙火,影響行車安全,警方去年開始用交通錐管制,今年擴大範圍,從汐五高架北向的環河北路、下塔悠、到堤頂交流道附近,都封閉路肩;全線並有卅三輛巡邏車來回巡邏。

但封閉路肩仍擋不住違規駕駛人,前天深夜接近跨年時分,勤務中心即時路況監視系統內看到一輛紅色小轎車無視交通錐,直接停在廿二點七公里約圓山路段被封鎖的外側車道。

沒多久,後方隨即跟著陸續有車輛停靠,勤務中心從監視系統無法判斷是車流回堵還是違停看煙火。警方擔心造成追撞車禍,立刻調派線上巡邏車趕往疏導。

警方巡邏車不到五分鐘即趕至,原本在路肩看煙火的民眾見狀紛紛上車,接續起步離開,帶頭違停的紅色轎車更是加速開溜。



警方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不遵守規則,違規減速、臨停或停車,可處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款;因高架路段只有二線車道,基於安全考量當場未追逐攔車,但已查出紅色轎車車主是住在新北市的卅二歲吳姓男子,製單開罰三千元,罰單已經寄出。

至於其他廿幾輛違規車輛,警方將比對監視器和警車行車記錄器,只要是故意停下來看煙火,一樣都會罰單。

國道警方強調,高速公路車速快,除非車輛故障,千萬不要任意停車或臨時停車,別拿生命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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