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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司馬遷生卒之謎

司馬遷生卒之謎

  關於司馬遷的卒年﹐正史中沒有記載﹐有人認為這是司馬遷善終的證明﹐也有人認為這恰恰是司馬遷死的不明不白﹐大有疑問。《史記·集解》引東漢學者衛宏《漢陽儀注》云﹕「司馬遷作景帝本紀﹐極言其短﹐及武帝過﹐武帝怒而削去之。後坐舉李陵﹐李陵降匈奴﹐故下蠶室。有怨言﹐下獄死。」葛洪在《西京雜記》也有類似記載。
  司馬遷﹐字子長﹐中國歷史上偉大的史學家和文學家﹐在漢武帝時﹐曾任太史令﹐因為李陵降匈奴事辯護而觸犯了武帝忌諱﹐遭受腐刑。被行刑後﹐他懷著極大的悲憤和憎恨的心情﹐堅持完成了五十萬言的歷史巨著《史記》﹐展示了從傳說中的黃帝到西漢武帝時代三千年的歷史畫卷。魯迅稱之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史記》問世以後﹐歷代都有專門研究《史記》和司馬遷的學者﹐國外也不斷湧現研究《史記》的專家﹐可是對司馬遷難解的生卒年月和死因之謎﹐始終未能得到滿意的結果。
  司馬遷在《太史公自序》中自稱「遷生龍門」。即左馮翊夏陽(今陝西韓城)西南﹐靠近龍門。龍門山﹐很有名氣。傳說大禹曾在龍門開山治水。龍門山的南面是黃河。司馬遷的家正好在黃河、龍門之間。當地名勝古跡很多。司馬遷從小在飽覽山河名勝的同時也有機會聽到許多歷史傳說和故事。
  但司馬遷的出生年月沒有正史記載。
  一說﹕司馬遷生於漢景帝中元五年(公元前145)﹐卒於公元前90年﹐55歲終。持此說的依據是《太史公自序》的《正義》﹐唐代張守節對《正義》注稱﹕「太初元年﹐遷年42歲。」照此推斷﹐從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往上推42年﹐則是景帝中元五年(公元前145年)。王國維﹐梁啟超等主張此說。持「景帝中元五年」說者﹐除依據張守節注稱的《正義》外﹐還提出以下幾個問題﹐或者說是論據。第一﹐王國維在《太史公行年考》中認為﹕後人引用《博物誌》所年「二十八」應是「三十八」之誤。《正義》注稱太初五年﹐司馬遷「四十二」是正確的。第二﹐根據《史記·遊俠列傳》所載﹕武帝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下令將各地豪強和資財三百萬緡以上的富戶遷往茂陵﹐郭解財產不多﹐也被強行遷徙﹐司馬遷也見到郭解﹐他說﹕「吾觀郭解狀貌不及中人﹐言語不足采者。」若司馬遷生於建元六年﹐當時年僅九歲﹐決不可能對人有如此深刻的觀察和心理活動。如果按司馬遷生於景帝中元五年﹐年齡為十九歲﹐似更合適。第三﹐根據《漢書·儒林傳》﹐司馬遷曾向孔安國學習古文﹐然據《史記·孔子世家》和《資治通鑒》﹐孔安國在元朔二年為博士﹐元朔二年司馬遷年方九歲﹐一個九歲的孩子是不可能去太學向一個經學大師求教和商量問題的﹔如果生於景帝中元五年﹐此年十九年﹐似乎較為合理。
  一說﹕生於漢武帝建元六年(前135年)。持「漢武帝建元六年」說者﹐依據是來自《太史公自序》的《索隱》﹐晉代張華《博物誌》稱「大夫司馬遷﹐28歲古六月乙歲卯﹐石也。」這就是說﹐漢武帝元封三年(前108年)﹐司馬遷升為太史令﹐年28歲﹐由此上推二十八年﹐即武帝建元六年(前135年)應為司馬遷生年。郭沫若等主張此說。持「建元六年說」者﹐千方百計證明《博物誌》是對的﹐而認為張守節《正義》的記載是錯誤的。他們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幾點﹕
   其一﹐《博物誌》該條所錄的是漢代記籍簿﹐它記載著司馬遷的姓名、年齡、居住地、官爵、拜官年月和俸祿等等。如此詳細而真切﹐是錄自漢代文書﹐其真實無疑。這是原始材料﹐它的價值遠遠超過一般史書中的材料。
   其二﹐司馬遷《報任安書》中有一句話﹕「今僕不幸早失二親。」如按《正義》所言司馬遷生於景帝中元五年﹐元封元年(前110年)其父司馬談死時﹐司馬遷應是36歲。按常理﹐36歲死去父母說不上「早失二親」。如按《博物誌》所言﹐司馬遷生於武帝建元六年﹐即26歲父死﹐說早失父母尚說得過去。
   其三﹐司馬遷《報任安書》作於征和二年(前91年)﹐如果他生於景帝中元五年﹐這一年應是55歲﹐他做郎中是在20歲左右邀游各地回來後的事﹐那麼﹐他應該說待罪輦轂下30餘年了。顯然﹐司馬遷不會連自己做過的事都記不清楚。只有晚生10年﹐即武帝建元六年﹐才符合其說。
  但是﹐一般史記﹐採用前者說為多。
  關於司馬遷的卒年﹐正史中沒有記載﹐有人認為這是司馬遷善終的證明﹐也有人認為這恰恰是司馬遷死的不明不白﹐大有疑問。《史記·集解》引東漢學者衛宏《漢陽儀注》云﹕「司馬遷作景帝本紀﹐極言其短﹐及武帝過﹐武帝怒而削去之。後坐舉李陵﹐李陵降匈奴﹐故下蠶室。有怨言﹐下獄死。」葛洪在《西京雜記》也有類似記載。
  天漢二年(前99年)﹐李陵兵敗的消息傳到長安後﹐漢武帝詢問太史令司馬遷的看法﹐司馬遷一方面安慰武帝﹐一方面也痛恨那些見風使舵的大臣﹐盡力為李陵辯護。他的直言觸怒了漢武帝﹐於是下令將司馬遷打入大牢。司馬遷被關進監獄以後﹐案子落到了當時名聲很臭的酷吏杜周手中﹐杜周嚴刑審訊司馬遷﹐司馬遷忍受了各種肉體和精神上的殘酷折磨。面對酷吏﹐他始終不屈服﹐也不認罪﹐司馬遷也因此事被判了死刑。
  據漢朝的刑法﹐死刑有兩種減免辦法﹕一是拿五十萬錢贖罪﹐二是受「腐刑」。司馬遷官小家貧﹐當然拿不出這麼多錢贖罪。腐刑既殘酷地摧殘人體和精神﹐也極大地侮辱人格。司馬遷為了完成《史記》﹐他毅然選擇了最殘酷、最痛苦的腐刑﹐忍辱負重地活了下來。
  有人據此認為司馬遷是因作《報長安書》而死的﹐且死於作《報長安書》的當年。據王國維考證﹐《報長安書》作於太初四年(公元前101年)。郭沫若認為司馬遷下獄的事世上必有流傳﹐故衛宏、葛洪均筆之於書﹐他們都是當時頗有名望的大學問家﹐不會無中生有﹐歪曲事實。
  班固在《漢書·司馬遷傳》的「贊」中歎息「以遷之博物恰聞而不能以知自全」﹐悲其「既陷極性」(指腐刑)之後﹐又不「能自保其身」﹐這說明司馬遷不是自然而死。桓寬《言鐵論·周秦》篇文學(讀書人)所言﹕「… …日下蠶室﹐創未療﹐宿衛人主﹐出入宮殿﹐得由俸祿﹐食大官享賜﹐身以尊容﹐妻子或其饒﹔故或載卿相之列﹐就刀鋸而不見閔(憫)。」鹽鐵會議召開於西漢昭帝始元六年(前81年)﹐離司馬遷生活年代相去不遠﹐《漢書》記載﹐司馬遷被行刑之後﹐又「尊寵任職」﹐為中書令(皇帝的御用秘書)﹐可以說是「載卿相之列」。
  郭沫若認為《鹽鐵論·周秦》篇中的既「下蠶室」而後又「就刀鋸」﹐就是暗指司馬遷的再度下獄致死之事。對此﹐有的學者則提出異議。目前尚存衛宏提及太史公及司馬遷行事的四條記載﹐經考證﹐至少有兩條不符合史實﹐故衛宏說司馬遷「下獄死」一事﹐殆不可信﹐至少也是孤證。古人認為「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漢書》歎司馬遷「既陷極刑」﹐不「能自保其身」﹐應當從古人的這種含義上來理解。《鹽鐵論·周秦》篇文學之言與司馬遷根本風馬牛不相及﹐「下蠶室」之後又「就刀鋸」﹐願意只是指一種刑罰所造成的社會不良風氣﹐乃證明酷治的無效﹐不能解釋為司馬遷兩次下獄。
  不過﹐也有人認為﹐司馬遷可能死於漢武帝晚年的「巫蠱之獄」。巫蠱案發生在征和元年﹐身為治巫蠱使者的江充與衛太子有怨﹐恐武帝宴駕後為太子所誅﹐遂大開殺戒以借助剪除太子﹐太子殺江充後自殺﹐武帝窮治巫蠱之獄﹐轉而窮治太子死之獄﹐一直到征和四年﹐前後死者達十幾萬﹐司馬遷的好友仁安﹐就是「巫蠱之獄」的殉難者之一。這場災難﹐牽及到當時許多文武官員﹐司馬遷恐怕也難以倖免。再從《史記》記事的內容分析﹐太初四年至征和二年還有記事﹐征和三年後無記事﹐司馬遷很有可能是《漢書》所云「巫蠱之禍﹐流及士大夫」的犧牲者。照此說﹐那麼司馬遷的辭世應該是公元前91年。
  當然﹐還有主張司馬遷死於漢武帝之後。西漢學者褚少孫曾說過「太史公記事﹐盡於孝武之事」﹐《史記》各篇裡有漢世宗的謚號「武帝」。「武帝」系漢世宗劉徹死後﹐後人所追封﹐如果司馬遷死在漢武帝之前﹐怎麼會知道這謚號呢?有人考證司馬遷《報任安書》作於征和二年十一月﹐距武帝駕崩僅四年﹐從《報任安書》的內容看﹐知道當時史記尚未全部完成﹐此後必有修正補輯﹐故涉及到武帝的地方﹐改稱謚號﹐則就不足為奇了。
  總之﹐司馬遷到底是「有怨言﹐下獄死」﹐或是「巫蠱之獄」所累及﹐還是平安地活到武帝之後﹐壽終正寢﹐目前尚無明文信史作依據而定論﹐還有待於新史料的發現和人們的進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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