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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21歲保全遭4人痛毆慘死 母淚崩:我就他一個小孩!

21歲保全遭4人痛毆慘死 母淚崩:我就他一個小孩!

NOWnews  2018/08/08 10:36
只因口角紛爭就把人打死,留下傷心的被害人母親!新北市八里區一名張姓男子酒醉回家,由於未帶社區電磁卡,要求 21 歲楊姓保全幫他刷卡,兩人一言不合爆發口角,忿忿不平的張男竟聚眾圍毆楊男,導致被害人休克倒地,經送醫搶救後仍回天乏術。楊男家屬怒罵「真的很過分,我就這麼一個兒子!」

警方調查,涉嫌聚眾圍毆致死的張嫌酒後返家,因找不到電梯磁卡要求楊姓保全協助,被害人回了一句「你下來講」,遭張男認為口氣不好而發生口角。隨後張嫌聯絡 4 名友人圍毆對方,導致楊姓保全休克倒地,送醫搶救無效死亡。楊男母親憤怒表示,「很過分啊,把保全人員當什麼,保全也是人啊」。保全父親則在一旁悲痛啜泣,嘴裡頻頻唸著「我的小孩被殺死了......」

事發後,警方將嫌犯帶回偵辦,張嫌供稱沒有想置他於死「只是想給個教訓」,對於犯行非常後悔。不過由監視器畫面發現,死者當時被 4 人圍毆、爆打在地,雙手抱頭還不停求饒, 4 人還是不放過他,不斷毆打,殘忍程度令人髮指。

經檢方複訊後,諭令張嫌 10 萬元交保,謝、游、謝等 3 人各 5 萬元交保,聲稱沒動手的周男則被限制住居。據了解,楊男身上無明顯外傷,家屬也表示他身體健康,沒有相關病史,檢方相驗後將擇日解剖釐清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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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真是個殺人的好地方~~~
反正容易交保~~~~隨便判也不會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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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悔過心~有道歉~沒明顯外傷不足證明是被打死
判決:過失殺人不成立~只能判傷害罪成立
拘役三個月或易科罰金~並賠償醫藥費
人死了喔???那就免賠

打死個人只需十萬~甚至五萬就能交保.....還真他媽的便宜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射過必留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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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衷感謝樓主辛苦無私的分享
推推推!為了讓你分享更多```
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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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真是個殺人的好地方~~~
有悔過心~有道歉~
法官就輕判!!!反正只殺一個人不會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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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衣人 人家師父很會斂財的
還很會雙修~真真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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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 bordia 的帖子

天下父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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