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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傳球不慎致女騎士「犁田」 男子判賠7萬元

傳球不慎致女騎士「犁田」 男子判賠7萬元

聯合新聞網  2018/11/07 09:00
記者邵心杰╱即時報導 陳姓男子去年2月間晚間9時多,在台南市政府旁籃球場打球,傳球給隊友不慎,籃球彈出球場,滾到中華西路二段車道旁時,導致騎機車路過的陳姓女騎士摔車,頭部及手腳受傷,陳女求償33萬7千多元,他無奈說對方請求賠償費用過高,經台南簡易庭法官審酌判賠7萬3873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陳當時把籃球丟往地上,要反彈傳給隊友,但是彈太高導致籃球彈出球場的網子,該顆籃球沿中華西路二段東向西滾到馬路上,一開始沒有車輛碰到那顆球,未料等到球滾回路邊時,與陳姓女子所騎車發生碰撞而摔車倒地。

陳女也因此頭部外傷、右額挫傷約1.5公分並縫合、下巴血腫、左側手部挫擦傷、雙側性膝部挫擦傷、右側足部挫擦傷等傷害,送醫診療。陳女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陳事後改口,當時有人傳球給他, 力道太大,球碰到他的手而飛出去馬路上,第一時間他有去撿球,但來不及。他也說,因當時傳球的人不是他,否認有過失責任。他表示,經常前往該球場打籃球,有多次發生球飛出去車道被輾爆。陳犯過失傷害罪,台南地院已處拘役30日。

此外,陳女向對方請求醫療費用、 工作損失、機車修復費、 手表損壞、疤痕美容費及精神慰撫金,合計33萬7053元。陳當庭抗辯,對方請求精神慰撫金10萬元過高,機車修復、 手表損壞及疤痕美容沒必要性。

台南簡易庭法官審酌醫療費、工作損失及精神慰撫金(3萬元),判陳賠7萬3873元,可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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