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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男外遇租屋養小三 妻出招找徵信社當他鄰居

男外遇租屋養小三 妻出招找徵信社當他鄰居

聯合新聞網2018年12月20日 上午6:46
高雄孔姓女子懷疑丈夫在外金屋藏嬌,涉找徵信社陳姓男子租在丈夫與小三合租的大樓,當隔壁鄰居就近訪查,去年3月某晚她與陳闖入果然拍到丈夫及一名女子一絲不掛,結果遭丈夫反告侵入住宅、妨害秘密罪,橋院審理後日前將孔女依犯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處2月徒刑定讞。陳姓業者另案被判2月,易科罰金6萬,可上訴。

判決指出,孔女(34歲)去年得知丈夫疑在楠梓區某社區大樓,與另名女性共同租屋,她便花3萬6000元,委請陳姓徵信業者租在同棟大樓,欲調查捉姦。

去年3月23日深夜近11點,陳確認孔女丈夫與小三都在屋內,趕緊通報,孔女於是找來表姊,會同陳姓徵信業者,持大門禁管制磁扣一路進到租屋,再破門入內,當場拍到孔女丈夫與小三裸露胸、背、臀部等照片。

但孔女丈夫及小三事後怒提告,還控踹破大門侵入。孔女坦承犯行,但稱門沒鎖開門進入,橋院法官認為孔女應可尋求合法途徑如請警方到場,卻未徵得同意強行進入,嚴重侵害隱私,也未和解,犯侵入住宅罪、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以較重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論處,判2月徒刑定讞。

陳姓業者審理時也認罪,雖無證據證明他當時也有進入屋內,法官認為陳受雇孔女,協助租屋、帶領孔女上樓,也是共同正犯,依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判2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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