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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禁-- 勿打開) 戀上48歲姊姊!24歲年下男認識第2天同居 結局超傻眼

(18禁-- 勿打開) 戀上48歲姊姊!24歲年下男認識第2天同居 結局超傻眼



網絡圖片與內文無關

蘋果新聞網

高雄市一名24歲男子到超商購物,在超商認識48歲黃姓女子,雙方交談甚歡,第2天再遇上,2人就展開姊弟戀,男方將女子帶回住家,沒想到事後他皮包夾的現金1千多元卻不翼而飛,2人因而吵架,警方獲報趕到,查出黃女是竊盜通緝犯,男子當場愣在原地久久不已。



苓雅分局調查,三多路派出所員警於昨(6)日凌晨4時許,接獲轄內民宅報案疑似有情侶吵架糾紛,警方獲報趕赴現場了解,發現屋內是一名24姓高姓男子與48歲黃姓女子為金錢吵架。



高姓男子向警方表示,自己因為半夜肚子餓想外出買食物,但左翻右找都找不到錢包裡的錢,詢問在客廳黃姓女友亦表示沒看見。高男懷疑是女友私自將錢包當中的錢拿走,而因此發生口角,高男便報案請求警方協助,



高男說,他與女友是在超商內結識的,並在認識後的第2天就開始交往,高男也將黃女帶回家中同居,但自己其實對於女友的狀況背景卻是一無所知。在面對高男的詢問時,黃女現場同意將自己的錢包攤開讓男友檢查,堅持沒偷錢,以證明自己清白。



員警見2人爭執不下,只好先查詢身分,一查之下卻意外查出黃女竟為高雄地檢署去年11月所發布的竊盜通緝犯,當場向其宣告相關權利後逮捕送辦。



高男得知女友通緝身分當場愣在原地,沒想到超商結識的女友竟然是竊盜通緝犯,而黃女也十分錯愕地向員警表示自己之前因身體因素住院治療,而疏忽了出庭應訊時間,反倒讓自己成了通緝犯,真是悔不當初。警方帶回偵訊後,將黃女解送地檢歸案。(地方中心林錫淵/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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