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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夷傳奇] 盧維語象形文字文獻的分類

盧維語象形文字文獻的分類

  古代安納托利亞地區文字書寫的歷史悠久﹐種類繁多﹐目前已經發現的有文字記錄的語言多達10餘種以上﹐計有赫梯語、哈梯語、帕萊語、盧維語楔形文字和盧維語象形文字、胡里語、阿卡德語、弗里吉亞語、呂西亞語、呂底亞語、卡里亞語等﹐另外﹐文獻記錄中有跡象表明﹐當時安納托利亞居民也一定經使用過其他語言﹐只不過未形成文字或尚未發現﹐其中包含部分印度-伊朗語支的語言﹐
  上述語言多借用兩河流域平原的楔形文字表達﹐弗里吉亞語等後期語言才開始採用字母化的文字﹐惟盧維語同時採用了象形文字和楔形文字﹐
  盧維語的主要使用者是盧維人﹐盧維人在公元前19世紀左右隨印歐人移民浪潮到達安納托利亞高原﹐同時或先後到達的古代民族還包括赫梯人和帕萊人﹐這些印歐人移民與當地的原住民﹐文獻中稱為「哈梯人」逐漸融合﹐在安納托利亞中部地區建立了以赫梯人為主體的專制國家﹐並共同創造了廣義上的赫梯文明﹐
  盧維人主要生活在安納托利亞高原的西部﹐公元前15世紀以前﹐安納托利亞高原西部的部分地區已被稱為盧維亞(Luwiya)﹐這個地區曾經是赫梯王國的邊陲地帶﹐大約從公元前15世紀開始﹐這裡由一個被稱為阿爾扎瓦(Arzawa)的國家佔據﹐它吸納安納托利亞西部和西南部眾多小國﹐形成了一股可以與赫梯王國抗衡的勢力﹐盧維人還在安納托利亞南部沿海建立據點﹐曾一度佔據安納托利亞整個南部沿海地區﹐埃及文獻、赫梯文獻以及古典文獻中多次提及的盧卡人(Lukka)應該也是盧維人的組成部分﹐赫梯帝國滅亡後﹐部分盧維人應該仍然生活在傳統區域﹐與後來佔據統治地位的呂底亞人、呂西亞人和弗里吉亞人融合﹐一部分盧維人應該遷至安納托利亞高原中東部、東南部以及敘利亞北部地區﹐建立政權﹐並且與各地的阿拉米人和腓尼基人等共同生活﹐逐漸融合﹐最終﹐在公元前9世紀的亞述帝國征服運動中被納入亞述帝國版圖﹐
  盧維語與其他古代安納托利亞語言最大的不同點在於它用兩種文字表達一種語言﹕一種是楔形文字﹐一種是象形文字﹐盧維語楔形文字銘文主要記錄在泥板上﹐內容主要涉及宗教儀式活動﹐另外在赫梯語文獻中也夾雜著大量盧維語詞彙﹐相比之下﹐盧維語象形文字的使用範圍、區域、文獻類型和內容則要廣泛得多﹐
  盧維語象形文字使用的年代在赫梯王國(約公元前1650年~前1200年)統治時期﹐它並非赫梯王國的官方語言﹐但卻見於赫梯國王、王室成員和貴族官員的印璽﹔赫梯王國滅亡後﹐這種語言文字在原赫梯國家統治的部分區域使用﹐成為這些自稱為「赫梯王國」的小國的通用語言﹐這個「赫梯」小國存在的時期被當代學者稱為「新赫梯時期」(約公元前12世紀中葉~前8世紀末)﹐因此﹐盧維語象形文字的使用年代跨越赫梯王國和新赫梯時期兩個階段﹐由於這兩個階段恰逢古代西亞大部分地區從青銅時代向鐵器時代過渡的時期﹐盧維語象形文字文獻的使用時期又被區分為青銅時代和鐵器時代兩個階段﹐
  另外﹐盧維語象形文字的地理分佈也有自己的特色﹐王國時代主要在赫梯國家的首都核心區域和部分西部地區﹐新赫梯時期的絕大多數文獻在安納托利亞高原的東部、東南部和敘利亞北部發現﹐來自亞述帝國的文獻記載證明這個區域恰好是「新赫梯」國家的統治區域﹐可能赫梯王國時期居住在西部疆域的人口在亡國之後遷居至此﹐建立政權﹐並帶來了盧維語象形文字﹔也有可能這種語言文字早已在當地日常生活中廣泛使用﹐只是較少用於書寫﹐或者使用的是不易保存的書寫材料﹐因此未能留存下來﹐
  對於盧維語象形文字文獻的類型分類﹐多數學者採用最簡單、直觀的內容分類方式﹐比如全面收錄新赫梯時期(鐵器時代)盧維語象形文字銘文的英國學者J.D. 霍金斯(J. D. Hawkins)直接採用發現地排序﹔A. 佩恩(Annick Payne)在選取典型盧維語象形文字文獻時採用了雙語文獻、墓碑和紀念碑文、建築銘文、祭獻銘文等劃分形式﹔費德里科·朱斯弗雷迪(Federico Giusfredi)在研究新赫梯經濟社會史文獻中僅列出了經濟文獻和王室銘文兩種類型﹐其中的問題在於﹕
  一、根據文獻年代劃分的青銅時代銘文和鐵器時代銘文的分類過於籠統﹐盧維語象形文字文獻的研究集中在鐵器時代﹐即新赫梯時期﹔對於帝國時期的盧維語象形文字文獻﹐學界極少將其納入盧維語象形文字文獻研究範疇﹐對帝國時期的文獻﹐特別是圖塔利亞四世(Tudhaliya Ⅳ﹐約公元前1227年~前1209年)和蘇皮路里烏瑪二世時期石刻文獻的類型未做統籌分析﹔另外﹐王國時期和新赫梯時期盧維語象形文字文獻在結構、內容和功能上的相似性和差異性問題尚沒有涉及﹐
  二、根據發現地點所做的分類能夠突出文獻分類的地區特徵﹐有助於復原地區歷史文化特徵﹔但無法體現文獻的總體特徵和類型特徵﹐特別是區域文化的特徵﹐比如﹐發現於某個新赫梯國家境內各個遺址的盧維語象形文字文獻是否具有共性特徵﹖不同的新赫梯國家的石刻文獻是否有結構上或類型上的相似性﹖… …等等。
  三、以文獻內容為依據進行分類具有片面性﹐未綜合考慮空間分佈、材質分佈以及形制分佈特徵﹐未考慮各類文獻在銘文結構、格式等方面存在的相似性﹔另外﹐在盧維語象形文字研究中﹐少有研究將印章文獻納入統籌考慮﹐實際上﹐王室印章文獻的內容、格式﹐乃至功能和用途與部分石刻文獻類型十分相似﹐
  盧維語象形文字文獻的載體包括石、陶泥、金屬等﹐其中石刻文獻居多﹐用陶泥、金屬等製作的印章上的銘文數量次之﹐另外還有少數刻寫在鉛皮或鉛板上﹐赫梯人統治時期﹐其他語言文字主要書寫在泥板上﹐少數書寫在金屬板上﹐覆蠟木板可能也是一種書寫材料﹐
  在已發現的盧維語象形文字文獻中﹐石刻文獻不僅數量最多﹐而且分佈範圍最廣、內容也最為豐富﹐在今土耳其、敘利亞境內發現石刻的地點接近200個﹐在博阿茲柯伊、阿勒頗、卡赫美什、哈馬等地發現的文獻數量最多﹐其他多數地點僅發現零散石刻﹐石刻銘文的字數和篇幅各異﹐根據文獻的篇幅﹐石刻文獻可大致分為三類。
  第一類僅列人名﹐有些包含有人物身份﹐大多配有刻畫形象或刻在具有特定用途的器物上﹔第二類銘文內容略為豐富﹐大多為一句話﹐如「某人+身份建此城/廟/園/門」或「某人+身份獻此碑」﹐第三類銘文的篇幅較長、結構複雜﹐系刻在多塊條石和石板上﹐所及內容包括軍事、建築或宗教活動﹐比如巴切柯伊碑文﹕「吾曾於此得到100隻瞪羚羊… …」﹐似乎為紀念一次狩獵活動。
  王宮、神廟以及某些輔助設施的修建過程也是這類銘文的主要記錄內容﹐比如博爾(Bor)碑文描述新赫梯國家圖瓦納(Tuwana)的國王瓦爾帕拉瓦(Warpalawa)為雷神塔琿扎(Tarhunza)修建葡萄園﹐承諾每年向神祇進獻葡萄酒﹐祈求神祇保佑他福壽安康、國泰民安﹐另外﹐敬神、祭祖、墓誌、劃界、土地贈予等活動也往往要刻勒成文﹐以為紀念﹐如向雷神、太陽神等赫梯人所崇拜的主要神祇的敬獻。
  敬獻祖先的弗拉克丁(Fraktin)石刻描繪了赫梯帝國晚期國王圖塔利亞四世為自己的父親哈圖西里三世(Hattusili Ⅲ﹐約公元前1267年~前1237年)和母親普杜海帕(Puduhepa)祭祀的事跡﹐這類銘文的基本要素包括刻石者的姓名、身份﹐刻石的目的等內容﹐篇幅較長的銘文還詳細描述勒石或立碑的原因、頌揚刻石者或立碑者的虔誠和功業、祝福神祇並祈求神祇保佑等內容的﹐有些銘文在結尾處刻寫詛咒辭﹐向膽敢損壞聖物者發出警告﹐
  另外一類主要的盧維語象形文字文獻是印章銘文﹐目前發現的赫梯印章、印鑒大多為平印﹐發現地主要集中在赫梯首都遺址哈圖沙、重要的敘利亞屬國烏加里特(Ugarit)中心城市拉斯沙姆拉(Ras Shamra)﹐另外在今土耳其南部遺址塔爾蘇斯(Tarsus)有少量發現﹐公元前15世紀中期以後﹐赫梯印章圖案中開始出現象形符號﹐後開始具有銘文特徵﹐印章銘文在赫梯國王、王后、王子、官員和附屬國國王的印璽和印章上﹐赫梯國王和王后印璽一般用赫梯語楔形文字和盧維語象形文字同時書寫﹐圓形印鑒分內外兩圈﹐最外圈為赫梯語楔形文字文獻﹐包含國王的家族譜系﹐如國王名、王后名、其父母名、祖父母名等﹐最多的可以追溯至五代﹐王子印、官員印和附屬國國王印銘文一般只刻寫人名﹐內容比較簡單﹐內圈為盧維語象形文字符號﹐一些刻有神祇和國王形象﹐在圖案之間的空白處刻寫盧維語象形文字銘文。
  對於印章上的象形符號是否可以認定為盧維語象形文字銘文﹐學界的看法不同﹐反對觀點主要認為其中並不包含語法變化﹐也未形成完整語句﹐但是﹐仔細分析印章構成和銘文內容﹐可以看出赫梯印章上的符號具有表意性質﹐首先﹐最簡單的象形符號僅有王的名字﹐如穆爾西里二世(Mursili Ⅱ﹐約公元前1321年~前1295年)印中心僅刻有穆爾西里王的名字﹐但其外圈的楔形文字銘文內容十分詳實﹐記作「穆爾西里之印﹐哈梯國王、英勇的天氣神之摯愛﹐蘇皮路里烏瑪之子﹐(乃)大王、哈梯國王、英雄」﹐楔形文字銘文與象形符號結合﹐形成完整含義﹐其次﹐部分印章上的象形符號標明王的名字和王銜﹐如蘇皮路里烏瑪一世(約公元前1350年~前1322年)的印章符號由三部分組成﹐其一為太陽神形象﹐對應的楔形文字直譯為「吾之太陽神」﹔其二為對應楔形文字名譯為「聖王」﹐也是赫梯國王的王銜﹔第三部分是赫梯國王蘇皮路里烏瑪的名字﹐三部分結合表達了完整的含義「吾之太陽神、聖王蘇皮路里烏瑪」﹐可以認定為具有銘文性質﹐多數官員、王子、祭司印章的符號內容屬於這一類﹐比如王子提利沙如瑪印和「官員」薩烏斯伽穆瓦印﹐赫梯印章上的象形符號與外圈楔形文字銘文共同表達了完整的銘文含義﹐印章中心的神祇和國王形象確認了國王印璽的性質﹐部分印章上出現了國王與王后的王銜和名字﹐出現了國王的私人名﹐也是對印章性質的確認﹐這些要素的結合表明印章上的象形符號具有銘文性質﹐
  鉛皮文獻數量不多﹐僅在今土耳其南部遺址庫魯魯(Kululu﹐位於開塞利東北75公里)和亞述中心城市阿舒爾發現10篇篇幅不長的文獻﹐刻寫在鉛皮上的盧維語象形文字文獻內容與印章銘文和石刻文獻內容均不相同﹐主要反映日常生活﹐2009年﹐考古學者在基爾謝希爾發現一塊刻有盧維語象形文字符號的鉛板﹐所記載內容並不十分清楚﹐似與上述庫魯魯鉛皮文獻和阿舒爾鉛皮書信不同﹐也與石刻銘文內容不似﹐但其書信格式應該可以表明其具有實用功能﹐根據銘文載體將盧維語象形文字文獻劃分為石刻文獻、印章銘文和鉛皮文獻三大類﹐這種簡單的劃分能夠大致解釋印章銘文和鉛皮銘文的特徵﹐但是對於數量最多、篇幅最長、內容最為豐富的石刻文獻﹐單純地依據材質劃分則顯得過於籠統﹐故有必要進一步劃分。
  對於石刻的分類﹐中國學者根據中國文獻典籍的記載以及考古發現的證據進行過十分深入的研究﹐清代學者葉昌熾《語石》中已經對中國碑刻文獻進行了全面的分類﹐後世碑刻學研究者也從多個角度研究過石刻分類問題﹐其中包括根據銘文內容的分類﹐也有根據形制的分類﹐還有的結合內容與形制進行綜合分類﹐就盧維語象形文字石刻文獻研究而言﹐在眾多方面與中國碑刻學有相似之處﹐如巖壁、石碑、石像、建築牆壁等均可刻字﹔基本形制上﹐包括摩崖、碑碣、墓碑、造像和畫像等﹔內容包括紀念碑文、墓碑銘文、雕刻刻畫等﹐只是盧維語象形文字大多為記事銘文﹐尚未發現經典、經書等刻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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