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 12345
發新話題
打印

(18禁-- 勿打開) 夜店「撿屍」後丟路邊獲減刑 法官:有別窮兇惡極之徒

(18禁-- 勿打開) 夜店「撿屍」後丟路邊獲減刑 法官:有別窮兇惡極之徒



網絡圖片與內文無關

聯合報 / 記者王聖藜/台北即時報導

張姓Uber司機在夜店載到酒醉女乘客,見對方茫醉,將她載往河濱公園性侵,得逞後丟在路邊;張認罪,與對方以30萬元和解,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依乘機性交罪判張有期徒刑1年8月。可上訴。



乘機性交罪法定刑度是3年以上、10年以下,合議庭認為,張的犯行,與事前謀劃恣意踐踏被害人性自主決定權的窮兇惡極之徒有別,加上已與告訴人和解,科以最輕刑度仍嫌過重,予以減輕。



2019年8月9日凌晨,張駕車行經台北市松壽路「Sing-Go」 KTV附近,被害人搭上張的車後,因不勝酒力呈茫醉狀態,向張交代目的地,隨即昏睡。



張見被害人酒醉意識不清,將車子開往濱江街迎風河濱公園停車場內,鑽入後座對被害人性侵,得逞後,將被害人移到路旁,駕車離去,有民眾慢跑看見被害人臥躺在地上,報警處理,警方循線查出張涉案。

網絡圖片與內文無關

TOP

「有的沒的.....XD」



(18禁-未滿18歲切勿回覆)

本帖隱藏的內容需要回復才可以瀏覽

TOP

回復 2# Soldier 的帖子

感謝大大的無私分享

TOP

非常感謝大大的分享

TOP

感謝版主無私的分享與辛勞的收集

TOP

(18禁-未滿18歲切勿回覆)

TOP

謝謝大大無私的分享!

TOP

感謝大大無私的分享

TOP

回復 2# Soldier 的帖子

感謝大大的分享~ abbiggrin2 abbiggrin2

TOP

感謝大大的無私分享

TOP

回復 1# Soldier 的帖子

感謝大大的分享。

TOP

感謝大大的分享

TOP

感謝大大的分享。

TOP

感謝大大的分享

TOP

感謝大大的分享

TOP

感謝大大的分享。

TOP

感謝大大無私的分享

TOP

感謝大大分享

TOP

回復 2# Soldier 的帖子

感謝大大的無私分享~~

TOP

感謝大大的無私分享

TOP

 95 12345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