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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禁-- 勿打開) 公車癡漢見嫩妹小睡 外套蓋手伸下體指侵 法官怒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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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圖片與內文無關

中時

性騒擾前科累累的彭姓男子,去年3月在公車上利用一名女乘客小寐休息之際,竟利用外套做為掩飾,掀起她的長裙以手指性侵,台北地方法院痛斥彭男有多次性騷擾前科,出獄後又再犯,依強制性交罪重判5年。可上訴。



彭男有多次在公車上性騷擾女性而被判刑的紀錄,他最早在2012年因性騷擾案被新北、台北地院判刑3月、10月;2017年在公車性騷擾被判刑6月,2018年10月又在公車上性騷擾被判刑6月,2019年5月出監。但同年8月再度在公車性騷擾被起訴,因和解獲撤告。



去年3月21日晚上9點多,彭男在台北市西門町附近搭乘台北客運公車,他看到女乘客在座位小寐休息之際,先利用外套做為掩飾,用手撫摸她右大腿,再徒手掀起她長裙,將手指伸她私處。



被害人驚醒後推開彭男並搖頭表示拒絕,彭仍接續三、四次以相同方式,將手指插入她私處,並試圖觸摸A女胸部,她恐懼在上開公車上大喊「不要」、「非禮」,彭男欲下車逃逸,公車司機將開往派出所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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