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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疾病] 懷孕罹患乳癌要終止妊娠嗎? 專家解答:不需要二擇一

懷孕罹患乳癌要終止妊娠嗎? 專家解答:不需要二擇一

39歲許小姐在結婚前就跟職場女性一樣以工作為重,32歲結婚,婚後並沒有特別避孕,原本希望能透過自然受孕方式來擁有「愛的結晶」,努力了三、四年肚皮始終沒有動靜,為了一圓當媽媽的夢想,跟先生討論也開始做不孕症治療。沒想到在36歲時,愛的結晶還沒來,卻先迎來了乳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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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罹癌 不必然要在治療跟胎兒中二擇一

年輕乳癌病友持續攀升,加上現代女性晚婚晚生比例高,高齡婦女求子不易,好不容易懷孕了,卻發現罹患乳癌,該怎麼辦?馬偕紀念醫院乳房醫學中心主任張源清醫師表示,在醫學科技的進展下,懷孕期間的乳癌治療與生育不需要二選一,早期病友原則上建議先手術處理腫瘤,不需要考慮終止懷孕。

國際間具影響力的文獻報告顯示,一旦進入第二孕期,也就是滿 12 週之後,乳癌目前標準的化療方式對胎兒其實是安全的,不需要特別終止懷孕。若能積極接受並配合應有的手術與化學治療,病患存活率和相同臨床病理特徵的乳癌患者相當;研究也指出,在第二孕期後有接受乳癌化療產下的孩子,除了出生時體重稍輕,但整體健康、生長範圍、心血管功能、認知功能等都沒有差異。在懷孕時罹癌的病友可以在生產後再進行抗荷爾蒙藥物治療、標靶、放射線、免疫療法等。

生殖醫學大進展 罹患癌症仍有機會生育

在現代醫療的協助下癌症已經不再是絕症,隨著癌症治療及生殖醫學技術進步,利用進步的生殖細胞冷凍保存科技,可以幫助癌症患者達到生兒育女的需求。生殖中心院長胡玉銘醫師表示,生育保存已是現今癌症治療的一環,當醫師面對年輕癌症病患,尤其是介於15-49歲的育齡患者,需先了解患者生育經驗及未來生育規劃,若有計畫懷孕,擬定治療計畫就會考慮生育時程,同時轉介癌友接受生殖醫學團隊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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