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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手段最狠的反貪皇帝

手段最狠的反貪皇帝

  還是在大明王朝建立的前夕﹐朱元璋將文武百官請到自己的身邊﹐給大家出了個題目﹕元朝為什麼會迅速土崩瓦解﹖不久將誕生的新王朝當務之急是什麼﹖請大家各抒己見。
  高參劉基首先進言﹕「宋元以來﹐寬縱日久﹐當使紀綱整肅﹐然後才能實施新政。」。
  朱元璋感到言之有理﹐也深感大明朝的當務之急﹐應是制定法律﹐以法治國。根據朱元璋的命令﹐法律的制定工作加緊進行﹐到洪武三十年(1397)正式頒布了幾經修改的《大明律》。《大明律》簡於《唐律》﹐嚴於《宋律》。《大明律》規定「謀反」、「謀大逆」者﹐不管主、從犯﹐一律凌遲﹐祖父、子、孫、兄弟及同居的人﹐只要年滿16歲的都要處斬。
  對官吏貪污﹐處罰也特別重。犯有貪贓罪的官吏﹐一經查清﹐一律發配到北方荒漠中充軍。官員若貪污贓銀60兩以上﹐將被處梟首示眾、剝皮實草之刑。命在各府州縣衙門左側設皮場廟﹐就是剝皮的刑場﹐貪官被押到這裡﹐砍下頭顱﹐掛到竿子上示眾﹐再剝下人皮﹐塞上稻草﹐擺到衙門公堂旁邊﹐用以警告繼任的官員。
  朱元璋對自己制定的法律﹐帶頭實行﹐而且執法相當嚴厲﹐這在中國古代封建皇帝中是少有的。他的女婿、附馬都尉歐陽倫﹐憑著自己是馬皇后親生女兒安慶公主的丈夫﹐不顧朝廷的禁令﹐向陝西販運私茶。後來河橋巡檢司的一位小吏向朱元璋告發了此事。朱元璋立即下令賜死歐陽倫﹐同時他還發了通敕令﹐表揚那位小吏不畏權貴的鬥爭精神。
  朱元璋惟一的親侄﹐開國功臣朱文正﹐亦違法亂紀他毫不留情廢了他的官職。開國功臣湯和的姑夫﹐自以為有硬邦邦的靠山親戚﹐就隱瞞常州的土地﹐不納稅糧﹐朱元璋也將他依法處死。
  朱元璋當皇帝的30年中﹐還公開鎮壓了幾起大貪污案﹐其中最大的是郭桓案。郭桓案發時為戶部侍郎。洪武十八年(1385)﹐御史余敏等告發北京承宣佈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的官吏李或、趙全德等人﹐夥同郭桓等人貪污舞弊﹐吞盜官糧。朱元璋抓住線索﹐命令司法部門依法嚴加追查。這個案子後來又牽連到禮部尚書趙瑁、刑部尚書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傑、工部侍郎麥志德等高級官員和許多布政使司的官員。貪污盜竊的錢折成糧食達2400多萬石。案件查清後﹐朱元璋下令將趙瑁、王惠迪等人棄屍街頭﹔郭桓等六部侍郎及各地方布政使司以下的官員有上萬人被處死﹔有牽連的官吏幾萬人被逮捕入獄﹐嚴加治罪。各地捲入這個案件的下級官吏、富豪﹐被抄家處死的不計其數。
  由於朱元璋出身貧苦農家﹐不僅深深體諒農民生活的艱辛、物力的艱難﹐而且他還身體力行﹐帶頭倡導節儉。明朝建立後﹐按計劃要在南京營建宮室。負責工程的人將圖樣送給他審定﹐他當即把雕琢考究的部分全去掉了。工程竣工後﹐他叫人在牆壁上畫了許多怵目驚心的歷史故事做裝飾﹐讓自己時刻不忘歷史教訓。有個官員想用好看的石頭鋪設宮殿地面﹐被他當場狠狠地教訓了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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