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有蠻多的新聞報導,明明可以不用救護車卻三番兩次要救護車送醫院,雖然救護車是全民公用的緊急車輛,如果發生救護車通通出勤去載非有性命危險的病患,而又剛好有分秒必爭的危急病患,就只能說他自己運氣不好,或者要他自己想辦法了嗎?其實消防局可以宣導,當民眾遇到可以以由家屬或旁人幫忙將他送醫,說不定反而比等救護車來的快(之前有消防人員問報案家屬有沒有汽車,本意應該是如此,但被心急如焚的報案者誤解,又被新聞記者以聳動的標題來曲解原意),至於如何判定就需要讓民眾要有簡單的知識,其實有許多國外製作的醫療節目,會教導民眾如何去辨別傷者的傷勢與緊急醫療措施,雖然絕大部分都會用到救護車做最後運送處置,但至少讓民眾了解到救護車是給最需要的人去用的,與其去事後懲罰或譴責濫用醫療資源的人, 不如教大家如何正確使用緊急救護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