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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禁-- 勿打開) 糊塗女騎士睡夢中遭性侵 誤以為飼養寵物貓咪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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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 記者白錫鏗/台中即時報導

鍾男與女子小蘋同為「打檔機車」的同好,去年鍾前往小蘋(化名)住處,進屋後見小蘋熟睡,趁機指侵被害人得逞,鍾犯後良心不安,向被害女坦承,經小蘋報警,證稱「當時我感覺有東西在碰觸我下體,但以為是我飼養的寵物貓咪所為,所以不以為意」。一審依乘機性交罪將鍾男判刑1年8月,他不服上訴;二審審理時,鍾以35萬賠償小蘋,法官判刑1年8月,緩刑4年,罰義務勞務100小時,及接受2場法治教育。



判決書指出,鍾男與小蘋同為「打檔機車」的同好,雙方並於2019年底,透過網路社團而結識。至2020年3月1日晚上10時30分,鍾前往小蘋位於台中市區居所,欲取回先前放置在該處私人物品,而小蘋於鍾尚未抵達前,即因疲憊而先行就寢,且未將門上鎖以方便鍾進入。



未料,鍾男進入屋內後,見小蘋因熟睡而處於不知且不能抗拒狀態,同日深夜至翌日凌晨,先以手撫摸小蘋胸部,再指侵被害人得逞,迄於同日上午,她睡醒後赫見鍾男仍在屋內,鐘自覺良心不安,遂主動向她坦承上情,她隨即報警處理,因而查獲。



台中高分院合議庭,認鍾男於犯後且小蘋尚未察覺遭侵犯前,即主動向小蘋坦承,而被害人證稱「當時我感覺有東西在碰觸我下體,但以為是我飼養的寵物貓咪所為,所以不以為意」。倘鍾未主動向小蘋坦白承認,甚或不動聲色趁告訴人睡醒前一走了之,被害人恐難及時察覺。



法官認鍾男良心未泯,本性非惡,且以新台幣35萬元與小蘋達成和解,斟酌他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所生損害及犯後態度等情,認如量處法定最輕本刑3年有期徒刑,仍屬過苛,而有情輕法重之情,在客 觀上足以引起一般人之同情,情節尚堪憫恕,依刑法規定酌量減輕其刑,因此宣告緩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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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沒的.....XD 貓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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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她佳貓咪很大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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