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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健康] 管制藥品處方箋 領藥需帶身份證

管制藥品處方箋 領藥需帶身份證

管制藥品處方箋 領藥需帶身份證

「您拿的是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領藥時需要帶身份證明文件喔!」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說明,醫療上使用的管制藥品皆屬處方藥,必須經過醫生診斷後開立處方。然而管制藥品與一般處方藥品有些不同,因為管制藥品具有影響精神及成癮性,若遭非法使用或流用,即成了「毒品」,在使用及管理上,必須有更多嚴謹的管制措施。

我國依管制藥品之習慣性、依賴性、濫用性及社會危害性程度,分成四級管理。法律規範醫師在開立第一級至第三級管制藥品,如:嗎啡(Morphine)、吩坦尼(Fen-tanyl)、氟硝西泮(Flunitrazepam)時,須另外開立一張「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格式參考如後);藥師在調劑第一級至第三級管制藥品時,也須憑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才可調劑。另領藥人於領藥時,必須出具身分證明,並在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上簽名。

食藥署提醒,民眾服用管制藥品,務必遵從醫師指示,切勿自行改變用藥方法,避免藥品造成的不良反應,一旦濫用導致成癮,極難戒除,一生都難以擺脫藥物的束縛,除了影響個人的身心健康甚至禍及家庭、危害社會;用藥後若有感到不適,應立即向醫師或藥師反應,才能保障自身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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