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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資訊] 【有圖一次看】門診藥品、急診收費調整 健保部分負擔新制7/1上路

【有圖一次看】門診藥品、急診收費調整 健保部分負擔新制7/1上路

健康醫療網/記者鄭宜芬報導


為持續保障弱勢族群,對於現行法定免部分負擔的民眾,如重大傷病、分娩、山地離島地區就醫,及原本由其他單位補助的低收入戶、榮民、3歲以下兒童、警察消防海巡空勤軍人、油症患者、替代役役男等對象,不受影響。

7月1日多項新制上路,其中包含健保門診藥費、急診部分負擔調漲,推估約845萬人會受影響。究竟健保部分負擔新制有什麼改變、哪些人不受影響?《健康醫療網》為您整理如下:


台灣民眾每年平均看病15次,遠高於其他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國家2至3倍。為了避免醫療資源浪費,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落實分級醫療,鼓勵民眾正確就醫,調整健保門診藥品與急診部分負擔調整方案,也持續保障弱勢族群,原免除部分負擔對象不受影響,亦鼓勵病情穩定的慢性病人至基層診所就診,也讓大型醫院回歸照顧急重難罕的角色。

一般藥品處方箋
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原本藥費100元以下免收,調整為收10元;原本101元以上收取20%費用、最高收200元,調整至最高收300元。
地區醫院、基層診所、中醫:維持藥費100元以下免收取費用,101元以上收取20%費用、最高收取200元。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者、身心障礙者:不論就醫醫院層級別,均維持藥費100元以下免收取費用,101元以上收取20%費用、最高收取200元。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指開藥28天以上)
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原本第一次調劑免收,調整為比照一般藥品收取部分負擔;第二次以後調劑則維持免收。
基層診所、中醫:維持免收。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者、身心障礙者:維持免收。
需特別注意的是,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調劑費用,會以開立藥品處方院所層級而定;也就是說,如果民眾到醫學中心開立藥單、至特約藥局領藥,就會按照醫學中心部分負擔收費。另外,若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開藥27天以下)者,每次調劑仍須按規定繳交門診藥品部分負擔。







急診部分負擔
原本依檢傷分類收取不同費用,調整為「按就醫醫院層級別定額收取」。

醫學中心:原本檢傷1-2級收費450元、3-5級收費550元,統一調整為收750元。
區域醫院:原本收費300元,調整為收400元。
基層診所、地區醫院:維持原本收費150元。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者、身心障礙者:基層診所、地區醫院維持原本收費150元,區域醫院維持原本收費300元;醫學中心則統一調整為收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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