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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失兩貓賠10萬 嚇壞認養人

走失兩貓賠10萬 嚇壞認養人

中國時報今天新聞
認養貓如果要簽契約要小心契約內容!!!
內容在下網址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 ... 09090700075,00.html
簡單摘要就是程姓女孩所領養貓與志工簽契約,契約中註明一些條件要賠錢,結果領養1年7個月後走失,竟被追償10萬塊錢賠償。而且很強硬一定要索賠,野貓本來就不是家貓,很容易走失,感覺不是很好,喜歡貓的朋友如果要認養一定要注意。

[ 本帖最後由 danny1984592 於 2009-9-7 06:3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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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領養貓 但是簽的契約好像沒有這種條款阿
真的事要看清楚 不要亂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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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阿~這樣以後真的有人敢領養貓或狗嗎!?這種規定真是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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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報導記者報導沒完全

想看真相的  可以上貓咪論壇

事實就是認養貓的人   貓走失了也無關要緊  

迫不得已  才要認養的人依當初簽的認養協議 賠償10萬元

不想養  就別浪費別人的愛心

每隻浪貓   都是中途家的心肝寶貝

很多事情還是要多看點   別看單方面就做評論比較好

如果貓能找回來

志工還願意拿自己掏10萬給她

[ 本帖最後由 reic5 於 2009-9-13 12:2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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