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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朱元璋為何恢復人殉?康熙又為何禁止之

朱元璋為何恢復人殉?康熙又為何禁止之

  在中國古代帝王死後,人殉比較普遍,但在漢朝以後,此惡俗慢慢消失,至唐朝則已非常罕見,接近廢除。但到明代卻死灰復燃,這古老的葬俗由此再添一層神秘。明太祖朱元璋一生有兩大備受史學界非議的地方,一是酷刑濫殺,二是恢復人殉。特別是後者,最為人不褒。
  《明史·太祖本紀》記載,1398年閏五月初十,「(朱元璋)崩於西宮,年七十有一」。朱元璋死後,長孫朱允炆繼大位,史稱建文帝。朱允炆七天後即將喪事處理完畢。其間有一件事情非常讓人痛心,就是有眾多年輕美貌的嬪妃宮女從死。朱允炆遵遺詔,依古制,凡沒有生育過的後宮嬪妃,皆令殉葬,另有若干宮女從死。具體殉葬是多少人,史上並無確切的記載。據明末人毛奇齡所著《彤史拾遺記》記載,「太祖以四十六妃陪葬孝陵,其中所殉,惟宮人十數人」。
  毛奇齡的依據是,朱元璋下葬孝陵後,朱允炆對這些生殉宮女的家屬進行表彰和封賞。「洪武三十一年七月,建文帝以張鳳、李衡、趙福、張弼、汪賓、孫瑞、王斌、楊忠、林良、李成、張敏、劉政等,由錦衣衛所試百戶散騎帶刀舍人,進為本所千、百戶,其官皆世襲。以諸人皆西宮殉葬宮人父兄,世所稱朝天女戶者也。」
  另一可以證明朱元璋令宮內女人殉葬的有力證據是,朱棣將朱允炆趕下寶座,自己當皇帝後,對侄兒皇帝在位時所為作處理,連其年號也取消,以朱元璋的「洪武」來替。在討論革除朱允炆在位時所授官員的職位時,有人建議一革乾淨,對「朝天女戶」也不保留。朱棣不同意,將這些人家都作妥善安排,帶薪上崗,去看護孝陵衛,直到明亡方散。朱棣當時是這樣講的「他們這幾家,都是好職事。不動。通調孝陵衛帶俸。
  這麼多女人殉葬後,是葬於孝陵內,還是另擇墓穴,目前考古仍未完全證實。但學術界認為,真正能陪同朱元璋一塊長眠的不會太多,可能只有皇后馬氏、成穆貴妃孫氏、寧妃郭氏等幾個女人,其他應該是在孝陵附近擇地祔葬。明孝陵「申遺」前後曾進行大規模的考古探測,發現這些妃子、宮女墓大體有三處,一是孝陵西側的植物園內,二是明孝陵宮牆外西南角,三是孝陵右側的區域–朱元璋讓這些後宮女人死後還要圍他一人來轉,在陰間服侍他。
  因為有朱元璋的示範帶頭作用,在帝王葬制中幾乎消失的生殉制,在14世紀之後的中國,又死灰復燃並流行起來。接下來的朱棣死後,也是用活人殉葬,據說有30餘位後宮佳人被勒死。對於活人殉葬的具體過程,雖然殉葬惡俗在中國有幾千年歷史,但所記多不詳,有詳細描述的僅見朱棣後宮殉死的過程。
  朱棣死後,關於嬪妃宮女殉葬的事就提上議事日程,嗣皇帝、朱棣的大兒子明仁宗朱高熾圈定殉葬者大名單。「帝崩,宮人殉葬者三十餘人。當死之日,皆餉之於庭,餉輟,俱引升堂,哭聲震殿閣。堂上置木小床,使立其上,掛繩圍於其上,以頭納其中,遂去其床,皆雉頸而死。」這段文字並不見於中國古代文獻,出自《朝鮮李朝世宗實錄》,蓋因所殉嬪妃中有兩位朝鮮選獻的美女韓氏和崔氏。
  「韓氏臨死,顧謂金黑曰:『娘,吾去!娘,吾去!』語未竟,旁有宦者去床,乃與崔氏俱死。」殉葬儀式由朱高熾親自到場主持的,與她們一個個話別,「褚死者之初升堂也,仁宗親入辭決。」韓氏在臨殉前,就是不住地哭泣,她向朱高熾提一個要求,希望年老的母親能得到照顧,「謂仁宗曰:『吾母年老,願規本國。』仁宗許之。」
  而在有明一朝所有殉葬宮妃中,當數才女郭愛的從死最令人傷心同情。郭愛進入明宣宗朱瞻基的後宮時間很短,僅僅20天後,只有38歲的朱瞻基就死。知道自己要殉葬,郭愛仿楚辭寫下「絕命書」:「修短有數兮,不足較也。生而如夢兮,死則覺也。先吾親而歸兮,慚予之失孝也。心悽悽而不能已兮,是則可悼也。」
  郭愛是從朱瞻基的祖籍地安徽鳳陽選進後宮的,本來是榮宗耀祖,無上光榮的事情,結果還不知是否讓朱瞻基「幸」過她呢,就要殉葬。《史明·后妃列傳》上有郭愛的記載,對她評價甚高,稱「賢而有文」。
  郭愛的「絕命書」當時影響很大,繼大位的明英宗朱祁鎮是朱瞻基的大兒子,他看到那麼多鮮活的生命就這樣死去,於心不忍,臨死時留有遺詔,囑廢掉此惡俗,「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而止,後世勿復為」。朱祁鎮當皇帝時曾被瓦剌俘獲,此成為中國古代帝王史中的一大恥辱,但因為罷殉葬一事,使他有一個良好的歷史形象,歷史對他這一舉動評價甚高,《明史·英宗後紀》給他的蓋棺定論是:「罷宮妃殉葬,則盛德之事可法後世者矣。」
  明朝史學家當時即盛讚此舉,時人王世貞在《奔州山人別集》中稱:「此誠千古帝王之盛節。」出於同情,朱祁鎮還對為朱瞻基殉葬的宮人進行表彰,理由是茲委身而蹈義,隨龍馭以上賓,宜薦徽稱,用彰節行。值得注意的是,除由已死老皇帝遺詔中指明要求殉葬的對象外,其他殉葬者一般都由嗣位皇帝圈定。朱祁鎮是朱瞻基的大兒子,是繼任者,郭愛當時早早地被結束生命,「兇手」應該是朱祁鎮。朱祁鎮大概也是迫不得已之舉吧。
  朱祁鎮廢除帝王死後活人生殉制,但這一制度實際上到清朝也沒有真正絕跡。清朝著名的殉葬事件發生在清太祖努爾哈赤身上。努爾哈赤有一個比他小31歲的寵妃烏喇那拉·阿巴亥,她生於萬曆十八年(1590),父親滿泰是海西烏喇部的首領。阿巴亥嫁給努爾哈赤時才12歲而努爾哈赤是43歲。
  老夫少妻,年輕漂亮,又富機智的阿巴亥,很快受到努爾哈赤的青睞和寵愛,兩年後就被立為大妃(相當於皇后)。阿巴亥先後為努爾哈赤生三個兒子,即皇十二子阿濟格、皇十四子多爾袞、皇十五子多鐸。天命十一年(1626),68歲的努爾哈赤病死,考慮到多爾袞、多鐸與年輕的母后對汗位可能存在的威脅,他令阿巴亥殉葬,以皇太極為首的諸王,為打壓多爾袞一派,就此將阿巴亥弄死。
  阿巴亥為保全幾個兒子,盛裝自盡,年僅37歲。實際上除阿巴亥以外,努爾哈赤生前的四位宮女也一塊殉葬。據傳在清聖祖玄燁之前的清世祖福臨、清太宗皇太極與努爾哈赤一樣,死後都有活人殉葬。一直到康熙年間,時禦史朱斐上書:「屠殘民命,干造化之和。僭竊典禮,傷王制之巨。今日泥信幽明,慘忍傷生,未有如此之甚者。夫以主命責問奴僕,或畏威而不敢不從,或懷德而不忍不從,二者俱不可為訓。且好生惡死,人之常情,捐軀輕生,非盛世所宜有。」
  玄燁於是於康熙十二年(1673)下旨,禁止奴僕隨主殉葬。從此帝王死後的殉葬制才算真正退出中國歷史的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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