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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蔣介石在台灣做了哪16件事

蔣介石在台灣做了哪16件事

  《蔣介石在台灣》第一部(陳冠任著)成為2013年歷史傳記類暢銷書後,蔣介石在台灣的那一段歷史空白引起網友極大興趣。有人冒充該書總結出「蔣介石在台灣第一部十六件挺有意思的」一文,其實書中根本沒那些事情。現列出真實版如下:
  1、1949年國民黨徹底失敗逃去台灣之際,南京有人寫了一副諷蔣對聯:「百戰勳功遺一美,千秋事業誤三陳。」三陳即陳果夫、陳立夫、陳誠。在台灣,陳果夫死,陳立夫亡美,陳誠為次於常凱申的二當家,長達15年。
  2、1950年元旦常凱申一日都沒出門,閉門思過。除夕之日,蔣經國陪父親盪舟日月潭,借垂釣聊以解愁。老人孤舟,隨波逐流。突然蔣魚竿一顫,釣上了一條鮮活亂跳的五尺長大鯉魚。
  3、1950年3月1日,蔣介石宣佈總統復職。次日,美國總統杜魯門堅持會見堅不退位的代總統李宗仁,並對記者說:「我和蔣介石尚無往還!」杜李會餐後,老美就不得不承認常凱申是總統,常凱申在關鍵之事贏了老美一把。
  4.1950年麥克阿瑟不顧白宮反對強行訪台,勸止蔣介石從金門、馬祖撤軍。之後,常凱申說:「金馬不保,台灣必失。」誰提要從金門撤軍就大光其火。一次杜勒斯訪台,提起此事,蔣介石起身就走,竟然離開台北。
  5、麥帥偷偷訪台,宋美齡把詳情用二十頁的信紙告訴馬歇爾,蔣介石的老師董顯光說:「她等於替總裁最大政敵做情報。我們內在的矛盾與弱點,實在是今後最可怕的敵人!」因為馬歇爾是1948年美放棄蔣介石政權的「對華關係白皮書」的起草主持者,是對蔣介石不滿的美國政客。蔣介石的秘書周宏濤獲悉此事,竟然一夜無眠,覺得黑暗與失望籠罩著一切。有人說常凱申到台灣前三年完全是一個人在戰鬥。
  6、1949年以來運至台灣的純金來源及數量如下:除了自上海分三批運台數量最大,共275萬餘兩之外,另從美國、日本運回再加上原先置於廈門的純金,全部共375.554萬餘兩。這些純金自政府遷台後至5月底止,連同撥付台灣銀行的台幣發行準備金80萬兩在內,總共耗掉321.254萬兩,僅剩54.291萬兩多。消耗純金最大的項目是軍費,平均每個月必須撥付近18萬兩純金。台灣經濟好轉後,常凱申下令政府出錢從官兵手中回收黃金,使得台灣黃金又增加,還算沒有敗家。
  7、毛邦初貪腐案爆發後,毛邦初堅持不移交。孔祥熙次子孔令傑(駐美外交官),受宋美齡之托勸毛邦初返國,結果,弄巧成拙,目的不但沒達成,反向毛邦初洩露了周至柔違紀把柄。毛邦初拒不辦移交又多了新理由.「官二代」總是不爭氣,毛、孔就是例證。
  8、1950年5月18日,監察委員李夢彪等46人以西南綏靖主任兼西南軍政副長官胡宗南「喪師失地」、「貽誤軍國」提案彈劾。隨後「立法院」聽證,立法委員認為胡宗南統率百萬大軍在很短時間內全部瓦解,負有誤國失職的責任,聯名向「行政院」提出書面質詢,要求對胡宗南作出懲處。常凱申核示時批下「宗南誤國可恨,而忠貞可愛」十一個字,將原件退還「行政院」。結果,質詢案就此不了了之,常凱申還是愛護將領的。
  9、蔣介石派胡宗南負責到大陸打游擊。胡手下一叫李卓游擊隊員受命去大陸打游擊,卻跑到香港「打游擊」,與妻兒住筲箕灣。一次,因為室內炸彈爆炸,女兒當場慘死。他顧不上女兒屍體,連忙攜眷潛逃。接著改名易姓,無錢就打家劫舍,因犯案纍纍,被香港警探追捕甚急,接二連三地搬家。一次,他意圖綁架謀財,在投函打單時,被九巴公司總經理雷瑞德父子當場擊退,終於使得警方縮小包圍圈。他蟄居在紅磡家中,由另一女兒對外聯絡。不料有一日其女落到警方手中,命她帶路捉人。大隊人馬開到李家附近,果然遠遠發現李卓自外回家。警員飛奔上前,尚未動手,他就開起槍來,幾名警探遭遇不測。隨後,警員們將他團團圍住,情況嚴重之極,香港報紙曾連續出號外報道李卓是否就逮。李卓藏有烈性炸藥、新型手榴彈、長槍、短槍等一大堆,有如一個小軍火庫。美國械彈為數之多。如果真動手,死傷之眾自不待言,因同住者(包括他的妻子)拚命反對,他選擇「與其拒捕而死,不如被捕苟活」投了降,也減少了一場因「美國人支持打游擊」而起的大慘劇。這件事情轟動香港後被《新晚報》讀者選為當年香港「十大新聞」之一。這就是胡宗南領導的游擊戰。一直糊弄常凱申。所以戰敗不是常凱申一人之過,手下大將責任不少。
  10、每年春節,常凱申必發表告同胞書,說:「我和自由區同胞,在最近的將來,要用行動來拯救你們的。」他至死都沒有停息過「要用行動來拯救你們的」,但從此連他本人都沒踏上過大陸半步,拯救別人更是奢談,臨終前不甘心的他發出與毛和談的心聲。
  11、1950年9月底,蔣介石被迫默許聯合國大會討論台灣地位問題,即「台灣地位未定」問題(此為台灣問題之國際發端);10月2日,在台北總理紀念周他發表罵反對討論此問題的《為何漢奸必亡侵略必敗》長篇訓示,前度因此挨罵的「外交部長」葉公超暗中對人說:「蔣公做事前倨後卑,還倒打一耙。」葉公超後因為出賣蒙古國權被凱申罷黜。
  12、1951年11月23日,美國的第一批軍援彈藥終於在幾百萬人的遙遙盼望之下由大輪船運抵基隆港,價值約1000萬美元。這批彈藥的到達時,軍民冒著滂沱大雨,連夜卸船,經過85個小時才卸載完畢。
  13.自中央遷台後,立法委員一致鬧餉。政府按600人安排發餉,1950年上半年委員僅479人,缺121人,下半年僅509人,缺91人。1951年缺70人。多吃多佔,導致陳誠於1951年年底辭職,私心私利一直是常凱申統治台灣的不得不克服的難題。
  14、蔣介石要查辦前妻親屬毛邦初。1950年11月19日,毛邦初通過律師對外發表一項聲明說蔣不是「中華民國」總統,是篡位者,李宗仁才是合法「總統」,所以華盛頓地方法院依據蔣所代表的政府提出的訴狀採取法律行動是不合法的,該法院根本沒有此案的管轄權。24日,美國各報登載李宗仁致法院函。該函說他本人是「中華民國」「總統」,毛邦初及向惟萱的職務是由他親自任命的,蔣政府所提出的訴訟無效,法院無權司法處理毛邦初。常凱申「反腐」反到自己「總統」之職都是非法的。這讓所有的人都始料未及,這是常凱申反腐中出現最危急的一件大事。
  15、為了穩定台灣物價,陳誠令飭小蔣的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查禁取締非法買賣黃金、外匯,獎勵分成。為破獲地下錢莊,保安人員以毒攻毒,搞「釣魚執法」,撈錢創收。《自由中國》發表《政府不可誘民入罪》社論,早期小蔣很多做法給老爹抹黑,影響很壞。
  16、國民黨七全大會後,常凱申規定八種人為「腐惡分子」,一經核實,立即清除出黨。這八種人為:一、變節通敵者。二、有跨黨變節之行為者。三、有違紀反黨之行為者。四、有貪污瀆職之行為者。五、生活腐化、劣跡顯著者。六、放棄職守、不負責任者。七、信仰動搖、工作弛廢者。八、作不正當經營,以取暴利為目的者。常凱申反腐也有幹部不准做生意這一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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