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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中國第一悍匪

中國第一悍匪

  白寶山是一個在中國刑偵史上有坐標地位的殺人犯。他於1996年3月至1997年8月持「五六」式半自動步槍、「八一」式自動步槍、「五四」式手槍,先後殺害軍人、警察和無辜群眾15人,擊傷15人,搶錢140餘萬元,並在獄中先後殺害2人(分別於1993與1994年),手段之殘忍令人髮指。
  他的系列作案被公安部列為「1996暨1997全國一號案件」。在緝捕白寶山長達一年半的時間裡,北京市公安局、河北省公安廳、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協同作戰,出動警力數萬人次。
  他第一次入獄後說:「政府這樣對待我,我出去就要殺人。如果判我20年,我出去殺成年人。如果判我無期徒刑,我減刑出去,殺不動成年人了,我就到幼兒園去殺孩子。」他雖只上過三年學,但犯罪智商極高,具有極強的心理素質,具有高超的反偵查手段與射擊技術,思維縝密。作案手法極其狡猾,膽大妄為。他每次作案均要開槍殺人,並攜帶上全部子彈,做好頑抗到底的準備,是建國以來罕見的反社會反人類反人性的殺人狂徒。
  白寶山,1957年出生於北京市石景山區一個工人家庭,父母都是首都鋼鐵公司的職工。1960年,父親病逝,母親生活艱難,將白寶山送到老家河北省徐水縣。隨後母親改嫁。
  1971年,回到北京,開始上小學一年級,自尊心受到很大傷害。
  1973年,輟學,在一家街辦的醬菜廠當臨時工。
  1976年,被石景山區第一電碳廠錄用,成為一名裝卸工。因廠裡搞的一次實彈射擊,從此迷上打槍,一下班就背著借來的氣槍到附近的林子裡打鳥。
  1981年結婚,妻子是本廠女工。
  1982年12月,白寶山與張某在居民區盜竊晾曬衣服2件,價值10元。12月16日入室盜竊鳳凰牌自行車1輛,價值110元。
  1983年,1月21日,白寶山與張某連續撬鎖3起,盜竊天鵝牌坤表1塊,舊皮夾克1件,真絲被面2塊,尼龍雙人蚊帳1頂,尼龍自動傘1把,女式高跟鞋等共70餘件,價值500元。3月8日被逮捕。9月9日,因搶劫、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
  1985年,在獄中被揭發出犯有餘罪,包括:
   一、1982年12月17日夜,在古城前街某號院內,偷玉米3書包,被事主發現,追至門外。白寶山用木棍猛擊事主頭部,致使顱骨線形骨折,頭皮裂傷,縫合9針。
   二、1982年底,白寶山夥同白某,在石景山綜合修配二廠一車間,盜竊手推車外胎170條,車轱轆兩個,價值3150元,運出銷贓,得款2855元。
   三、1982年8月8日,白寶山夥同石某,偷盜牡丹牌12英吋黑白電視機1台。
   四、1983年1至3月,白寶山夥同石某等,偷盜工廠倉庫內管件,閥門160件,價值1900元,偷盜圓木1根,銷贓得款500元。北京宣武區人民法院判白寶山搶劫罪5年,盜竊罪7年,兩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1年,與前盜竊罪4年合併(自1983年3月8日起,至1997年3月7日止)。這次加判對白寶山刺激極大,對社會產生了巨大的仇恨。
  1991年,被遣送到新疆石河子新安監獄服刑,成為一名「零星犯」,分配在監獄的草場內放牧,有自由和時間可以和獄友交流。努力學習武器知識,有時還將跑進監獄領地的羊扣押,要求牧民用彈藥交換。
  1993年年初,經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八師(即石河子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減刑一年。9月,誘騙一名獄友李寶玉幫其扣錢,用鐵鎯頭將其砸死,將屍體埋在山上事先挖好的坑內。事後對獄方說此人失蹤。白寶山成為最大嫌疑人,但獄方沒有找到證據及死者屍體,此事不了了之。獄方在牛棚頂棚上搜出白寶山藏的95發步槍及手槍子彈,白寶山僅對此事做了交代。
  1994年,3月20日深夜,用鐵鎯頭將熟睡的同宿舍的獄友傅克軍砸死,同樣埋入事先準備好的坑內,然後燒掉染血的死者的被子、褥子、枕頭。3月22日警方開始調查嫌疑巨大的白寶山,並且有人報告看見白寶山在清晨燒被褥。白寶山在接受獄方調查時一直拒不承認,獄方始終沒有尋找到死者屍體,無法確認他已經死亡,又是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無法給白寶山定罪。白寶山被單獨關押了125天,寫過保證書後,繼續回去放牛。直至白寶山伏法後,根據白寶山的交代,兩名北京調犯的屍體才被挖出,其中一具距牛棚牆壁不到半米。
  1996年3月7日,如期提前一年獲得釋放。3月12日回到北京,並帶回要挾牧民得來的3包步槍子彈(75發)和50發手槍子彈。回到北京後,向派出所警察申請辦理戶口受阻,對警察產生仇恨。批發了剃鬚刀在西單、香山、八大處等地擺攤銷售,成本100多塊錢,總是被城管懲罰、沒收,再次受到刺激。由於十幾年來固執地認為自己的量刑過重,又迫切地想給孩子們掙大錢,再加上警察不給辦戶口、做小生意受到屈辱等事,使白寶山走上了通過暴力犯罪瘋狂報復社會的不歸路。
  3月31日,21:40,北京市石景山高井熱電廠,用鐵棍砸傷一名值勤的武警戰士,搶走無子彈的「五六」式半自動步槍一把。
  4月7日,23:15,北京市西山八大處附近的裝甲兵司令部,向一哨兵連開兩槍,未搶到槍或子彈,受傷的哨兵搶救及時脫離危險。
  4月8日,0:15,距上一次作案僅一小時,乘坐一輛寶石藍色無出租車運營證的麵包車,在高科技園區實興大廈附近遭遇正在巡邏的石景山公安分局防暴大隊的6名巡警,雙方發生槍戰,白寶山擊傷4名巡警後逃竄。
  4月22日,1:45,北京市豐台區八一射擊場,兩槍打死哨兵一名,由於哨兵只背著空槍套,沒有搶到武器。結識同歲的、四川來北京做小生意的已婚女子謝某,兩人同居。7月來到老家河北省徐水縣,偵查中國人民解放軍某師高炮團彈藥庫附近的人員、地理情況。當天返回北京。幾天後(7月24日),攜帶子彈與搶來的槍再次來到徐水,將武器埋藏到兵營附近的一家水泥管廠與果園的交匯處。事畢返回北京。
  兩天後(7月26日),第三次來到徐水,7月27日凌晨1時,槍擊兩名哨兵,一死一傷,搶走81-1自動步槍一支。逃竄後將武器掩埋在鐵道邊一個小磚窯邊。返回北京。8月初,與謝某一同回到謝某的四川老家,找人買槍,無果而返。9月初,與謝某一同到徐水取走「81-1」式自動步槍及全部子彈,將另一把「五六」式步槍重新掩埋好。
  12月16日,12:20,德勝門煙市,蒙面槍殺一名女攤主,搶得65170元,並擊傷街上的3名男子。逃竄至附近一個垃圾場,把錢、槍、搶來的包分別掩埋在垃圾場的幾個角落,從容地騎車到附近市場為其情婦批發了一些襪子,然後回家。12月18日,帶其情婦謝某取錢及槍。
  自1983年入獄到現在,白寶山共作案8起,殺5人,傷9人。
  1997年,春節後,與情婦謝某踏上罪惡的新疆之旅。來到石河子市147團,找到原來的獄友、盜竊犯吳子明,白寶山提出「一起做事」,吳子明馬上辭去警衛工作,開始跟隨白寶山一同作案。6月5日,白寶山與吳子明坐班車來到奎屯市。目標是搶劫軍用槍支。22點,兩人摸入奎屯駐軍軍事培訓中心。未來得及搶槍便被一戰士發現,逃跑。兩人放棄繼續作案,連夜徒步返回石河子市。路遇警察的盤查,白寶山掏出槍,警察逃跑。白寶山放了一槍,然後與同夥逃跑。無人傷亡。6月6日,兩人在荒無人煙的大戈壁中連續步行了20多個小時後,從141團場乘坐班車返回石河子市147團場住地。7月5日,白寶山與吳子明來到曾經服刑的新安監獄附近的141團場軍械庫,18點,撬門進入無人看守的空庫房,沒有發現武器。無人傷亡,擊斃庫房看門的狗兩隻。7月6日,凌晨4時,白寶山與吳子明連夜返回途中槍殺一名偶遇的走夜路的人。
  7月29日,距147團場15公里處,為搶摩托車,槍殺一名農民,埋在附近的土丘中,屍體一直未被發現,直至白寶山伏法後指認。8月8日,凌晨,白寶山與吳子明闖入距147團50公里的149團場一營警務區警長姜某的宿舍,槍殺姜某及治安員時,拿走姜某的「五四」式手槍,迅速駕摩托車離開。兩人向著即將轟動全國的特大搶劫殺人案的作案地烏魯木齊邊疆賓館進發。
  8月14日,兩人到烏魯木齊邊疆賓館踩點,並在附近的新疆大學校園內預先挖好埋槍埋錢的土坑。當晚返回石河子147團場。8月18日,兩人攜帶武器來到邊疆賓館,當天已經接近收市,兩人決定今天不動手,把槍藏到新疆大學內的坑中,住進附近的鐵路醫院招待所。
  8月19日,早晨,在邊疆賓館入口處搶劫現金人民幣約140萬元,打死7人,傷5人。將錢、作案時穿的衣服、槍埋好。逃竄回到石河子147團場。作案後,吳子明經常催促與白寶山一起取錢,白寶山動了殺掉吳子明的心思。
  8月22日,兩人冒險到警察嚴密排查的烏魯木齊,從掩埋處取出手槍一支,返回住地。白寶山提出取錢後從烏市直接回北京。
  8月23日,白寶山提出離開新疆前到天池玩兒一趟。吳子明產生懷疑,偷偷將白寶山與其情婦謝某的的家庭住址寫下來交給哥哥。
  8月26日在天池大鍋底處,白寶山把同夥吳子明槍殺,又用鐵錘猛砸其頭部,然後將其焚屍。
  8月27日,白寶山與謝從天池回到烏魯木齊。
  8月28日,清晨,白寶山與謝來到新疆大學將錢挖出。將140萬現金藏入事先買的兩件軍用馬甲中,兩人一人穿一件,當天乘火車離開烏魯木齊。
  8月31日,兩人到達北京西客站,回到位於北辛安的家,白寶山給謝11萬,並允許謝拿錢回四川老家看望家人。白寶山給母親1萬元錢,說是在新疆做生意賺的,母親分文未動,塞入一隻粉紅色襪子中,於白寶山被抓捕後原封不動地交給警察。
  9月2日,謝某乘飛機離開北京飛往老家四川省宜賓市筠連縣,白寶山送走謝後旋即後悔。其實白寶山早有除掉謝某之心,甚至在石景山附近暗挖好了屍坑,並幾次試圖激怒謝某,但都被謝的百依百順弄得下不了手。與此同時,公安幹警出動大量警力,逐步走訪排查,確定白寶山與謝某有重大嫌疑。
  9月5日,新疆方面以石河子刑警大隊的名義給北京市公安局發一封明傳電報,通報白寶山與模擬畫像中的犯罪嫌疑人之一相像,請協查。當天19點,刑警大隊和派出所民警一行4人來到模式口白寶山母親家,對開門的白寶山說戶口批下來了,要帶其去派出所辦一下手續。白寶山的第一反應是被謝某出賣,馬上決定拚死頑抗,冷靜地說要進屋拿件衣服,實際是想進屋拿槍,但母親突然走出來,問其發生了什麼事,白寶山迅速放棄了頑固抵抗的念頭,順從地跟隨警察離開。
  至此,罪大惡極的、1996暨1997全國一號案件主犯白寶山終於落網。
  9月5日,夜,警方連夜提審白寶山。
  9月6日,在老家4天便風光地花掉3萬多元的謝,被公安局帶走審訊。
  9月9日,謝被押解到北京。
  12月3日,白寶山與謝被押往烏魯木齊。
  1998年,41歲3月3日,上午10時,白、謝持槍搶劫殺人案由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正式開庭。白、謝在庭上對於所犯罪行供認不諱。審判長對白寶山在北京、河北、新疆所犯15案逐一進行了法庭調查。白寶山犯有殺人罪,搶劫槍支罪,搶劫公民財產罪,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危害特別巨大,依法判處白寶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案犯謝某犯有搶劫罪、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白寶山的大弟免於刑事起訴,無罪釋放。
  4月,白寶山被執行槍決。2005年4月26日,被判有期徒刑12年的謝某因3次獲減刑而提前獲釋,當天恰巧為她的48歲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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