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他父母說,等他退伍再宴客,至今已7年都未有行動,男方也屬無擔當之人,目前又有外遇之嫌。
若女方想去法院訴請婚姻無效之訴,是否可要求精神賠償 ?
93年的婚姻須公開儀式及二以上證人
因為欠區公開儀式所以婚姻登記無效...只能就婚姻部分題起訴訟
精神賠償....可能抱歉目前法無依據^---^或可以向律師公會的免費諮詢律師問問
2..若女方持男方信用卡去ATM預借現金,是否有觸犯法律 ?
有沒有經過妳同意.或是乘妳不知.公然和平....前者沒有(他如何知悉密碼的??)
若是後者可以構成竊盜罪等....
3..若小孩為非婚生子,訴請離婚後 男方是否還需支付小孩的贍養費呢 ? (不知該稱為贍養費還是什麼)
小孩的稱撫養費....因親權為雙方父母共同行使及負擔...所以可以向他要
妳支出撫養費的一半及將來會產生的費用可一併請求...至小朋友成年為止
故....有請求權
至於贍養費是妳離婚後可以請求對方給付妳生活所須.....但本例情形
因婚姻無效..故沒有這個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