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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違法捕竊嫌 3警判刑又賠償

違法捕竊嫌 3警判刑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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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魯智深 於 2009-8-6 07:23 發表
法官當然是判的很好啦
但是  法官有沒有先查明這幾個憋腳警察是不是冒名頂替?

台灣民主陣頭都已經玩到老少朗朗上口了
怎麼還會有這種警察?
以往警察每年有所謂*越區偵查假*可放(現今不知)
或許他們自以為...不需申請...只依自認所謂*現行犯*人人可抓而取締
事後再補權限..
但在抓得當時並非*現行犯*....須依需偵查方式報請.方可抓人
故版大說的貼切...夠憋腳了....
因為身為執法人....連基本權限都不懂...
只在自己認為*是與非*而執法...有衍伸個人情感問題...於律法不符合

如我以前*戒嚴時期*也向他們一樣.....
我只要寫幾個報告文.不知可以抓多少警察讓他關到頭髮白....
所以這是不對的

故...警察仍需自我學習及提升自我知識....
別再引用早期*有權最大*的思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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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警察是不是都該加強一下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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