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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情婦靈前簽500萬本票 事後賴帳

情婦靈前簽500萬本票 事後賴帳

聯合新聞網2017年6月7日 上午12:24
桃園張姓建材商在曾姓情婦燒炭自殺後自覺愧咎,開五百萬元本票給曾家人「彌補過錯」,張妻事後以被迫開本票、訴債權不存在的理由「賴帳」,法官查明張妻當時在場沒反對,判這筆錢得照付。

桃園地院調查,張姓男子廿多年前和曾姓女子婚外情,雙方家人都知道二人交往。二年多前,張有意結束這段戀情,以Line傳簡訊「累了、我們緣盡了、分手吧。」曾女在情傷下燒炭自殺,留遺書表明「被張逼到走上絕路」,要求張「做些事情彌補」。

曾家治喪期間,張姓男子和妻子到靈前上香;面對曾女家人質問,張自認虧欠張女,同意付一百萬元喪葬費,另補償五百萬元。

張當場要妻子簽下五百萬元本票給曾母,但事後不想認帳,由妻子出面打官司,以當天被曾女家屬限制行動和恐嚇「不簽別想離去」才迫簽本票,主張本票債權不存在。

法院審理時,曾女母親表示,當天沒人強迫張妻簽本票,是張表示愧對女兒,主動願意將房屋過戶做為補償,但因房屋還有貸款,才先簽本票做擔保;當天張和妻子在靈堂可自由接聽手機,沒人恐嚇、限制行動和迫簽。

法官查出張妻當天跟著丈夫到靈堂上香,曾女家屬雖有人追打張,但並無限制行動和迫簽本票,張妻當場也沒反對,判張妻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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