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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男怒殺友人 辯被誆打手槍改運

男怒殺友人 辯被誆打手槍改運

中時電子報2017年5月11日
吳姓男子昨天傍晚持刀闖入陳姓友人住處,朝陳頸部猛刺致死,陳妻為奪取凶刀制止,也遭波及,所幸送醫無大礙。吳逞凶後,打電話向警方自首;他供稱,去年因對方誆稱打手槍可改運,認為遭對方戲弄,才前往理論。全案由警方漏夜偵辦中。

警方調查,陳姓死者67歲,與妻子結婚多年,育有2子1女,皆已成年。夫婦兩人從事清潔工作,生活單純。死者小兒子也駁斥「打手槍改運」說法,他說,父親長年茹素,已經被殺了,死無對證,還被說成這樣,凶手自己幻想被害,還帶刀來家裡,根本就是預謀犯案。

「我殺人了!」台中警方昨晚5點接獲報案,對方自稱犯下凶殺案。警方趕赴現場,一名婦人滿身是血,在屋外哭訴,指先生的朋友跑到家中理論,2人爭吵後,對方持刀刺傷丈夫,自己上前阻擋,左手也受傷。

警方到場,35歲嫌吳男站在屋內,六神無主,陳因頸動脈斷裂,倒臥血泊中,已無生命跡象,客廳則血跡斑斑,前庭地上也滿布血跡,警方查獲1把20公分長的木工刀,並逮捕吳男。

吳眼神呆滯,不斷向警方重覆「他欺負我!他欺負我!」並供稱與死者於去年清明節前後,在外埔一家宮廟碰面,他因身上有「不乾淨」的東西,正要拿衣服要去祭改,陳告知「互脫衣服打手槍」就可改運,當天2人在廟旁無人的房間內互相猥褻,事後覺得被耍,積怨已久,才帶刀去理論。

警方初步調查,吳沒有前科,偵訊時情緒穩定,但說詞不合邏輯,警對「改運」說法存疑,欲進一步詢問,吳嫌則沉默拒答,加上吳的兄長稱「弟弟有精神方面就醫紀錄」,警方將進一步調查,釐清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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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又不會判死刑~~
這樣的新聞不知道報有什麼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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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luespace168 於 2017-5-11 13:51 發表
反正又不會判死刑~~
這樣的新聞不知道報有什麼意義的。
當然有意義
想殺人之前要先去醫院找精神科治療一下
精神疾病最不容易治癒~也最容易裝病

法官:因為精神異常而殺人屬情有可原
所以~殺人不是罪~是病~要接受治療
也因為不是罪~當然不用關~頂多要強制就醫而已

被害人???算你倒楣囉~不然呢???
你被流浪狗咬傷~狗跑了你能怎樣??自認倒楣啊
難道你要叫警察把瘋狗抓來讓你咬牠嗎??
小心愛狗人士跟慈善單位告你喔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射過必留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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