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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塔塔加禁露營 違者罰3000元

塔塔加禁露營 違者罰3000元

中時電子報 – 2016年9月20日 上午5:50
針對玉山塔塔加地區出現帳篷占有停車場露營、影響遊客權益,玉管處19日邀請土地管理單位台大實驗林管理處及警政署保七總隊第六大隊等研商開會,決定將加強嚴格執行取締,附近各停車場亦將研議收取停車清潔費。
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副處長林文和表示,塔塔加海拔逾2600公尺,夏季涼爽成為避暑勝地,但近年假日屢見有遊客占用停車場搭帳、擺置桌椅野炊及夜間露營等行為,影響生態與遊憩品質。
為了解決亂象,玉管處與相關單位昨天研商作成相關結論,塔塔加地區全天禁止上述行為,另考量台21線新中橫公路在下午5點30分封閉道路夜間禁行,即日起每天下午4點30分前先廣播宣導,並由玉管處會同第保七六大聯巡。
林文和說,發現違規將先書面勸導,若未聽勸導將開單告發,違者可依《國家公園法》第26條規定,處以30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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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好樣的休閒卻被搞砸了.報導變成沒公德心遊客占用停車場搭帳、擺置桌椅野炊及夜間露營等行為,
影響生態與遊憩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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