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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船長遭詐260萬 台港跨海合作追回

船長遭詐260萬 台港跨海合作追回

中央社-2017年03月21日 上午09:45
(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21日電)潘姓船長3年前接獲假檢察詐騙電話,將新台幣260萬元兌換成美元匯到香港才知上當,經港台警方聯手追回被騙辛苦錢,經近3年跨海訴訟,日前獲香港法院裁定退回該筆遭凍結的鉅款。

63歲的潘姓船長民國103年3月25日接獲詐騙電話聲稱是新竹榮總人員指控潘男詐騙健保補助費用,再由假檢察官要求他匯款到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某指定帳戶保管,否則要予以法辦。

潘姓男子當時心生恐懼加上忙於照顧車禍住院的太太,未能及時查證,於103年3月27日下午到彰化銀行東港分行,以新台幣260萬元兌換8萬5067美元匯到香港上海匯豐銀行。

船公司少東得知潘男匯出鉅款,識破詐騙集團伎倆,27日當晚即向165反詐騙專線報案,警政署即啟動台港打擊犯罪合作機制,通報香港警務處凍結潘姓被害人匯入的詐騙人頭帳戶。

港警隨即凍結詐騙帳戶並建議被害人到香港提出民事訴訟以利追回;潘姓船長委任律師紀錦隆則依台港打擊犯罪合作機制,在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判決勝訴後,向香港高等法院聲請獲准,耗時近3年追回船長被騙的辛苦錢。

紀錦隆今年2月5日陪同潘姓船長到香港,2月6日到香港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組,接受人別確認與證物檢視,2月8日兩人再到香港高等法院,由香港律政司及警務處人員代表出庭,法官裁定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扣除相關費用後,返還贓款給被害人。

經過1個多月的等待,該筆款項已於3月16日匯回潘姓船長銀行帳戶,金額為8萬5032美元,扣除相關手續費用僅較匯出款短少35美元折合新台幣約1100元。

潘姓船長2月中旬出海作業迄今,尚未返台,其船公司代表上午也不願受訪,紀錦隆則證實媒體報導內容屬實,他進行跨海訴訟也發現,台灣金融作業與國際接軌還有差距,諸如民國紀元與西元紀元無法接軌、帳戶中文簽名與英文護照英文姓名無接軌、銀行帳戶英文名稱與公司英文名稱也有落差,增加追回款項訴訟舉證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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