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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男遭詐賭憤砍2人致死 抄佛經獲輕判25年定讞

男遭詐賭憤砍2人致死 抄佛經獲輕判25年定讞

2017年05月19日 11:22 林偉信
桃園男子曾義城前年因在友人王年全的地下賭莊賭博狂輸192萬元,他懷疑遭詐賭在桃園百年客家宗祠「植槐堂」殺了王男及其室友;高院更一審考量他抄寫佛經、捐款建廟,把功德迴向死者,將他輕判25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駁回確定。

擔任過里長的52歲曾男,家中經營雜貨店,他因送酒到古厝「植槐堂」與55歲的王男相識,前年農曆年前,他留在王家用餐後玩「推筒子」賭博 ,2次下來就狂輸192萬元導致他賣房還債,事後他懷疑王男出老千,認為自己遭設局受害。

前年5月23日晚間9點多,曾男將番刀放在手提袋內,前往王家古厝尋仇,雙方見面發生激烈爭吵,王男拒絕退還賭金,他憤而持刀猛刺對方胸部致死,當時與王男同住的52歲郭姓男子,因撞見行凶過程也被他持刀砍死,他犯後在母親勸說下向警方自首。

桃園地院及高院考量曾男犯後自首,並向死者家屬鞠躬道歉,並賠償死者家屬825萬元達成和解,且獲得對方原諒,將他依2個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認為事實有待調查,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

高院更一審審理後認為,曾男犯後獲得死者家屬諒解外,他在押期間陸續抄寫佛經,並透過家人捐款建廟,希望能將功德迴向給2名死者,再加上他犯後自首、直心悔悟,經減刑後,依殺人罪將他輕判25年,案經上訴,經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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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司法有嚴重的公事似了傾向啊,彷彿聽見劉邦說:
“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然,私下和解可也”
我了個去,說是執法,不如說是代為調解討公道。
簡單說,殺了人,和解了,該怎判還是怎判,不和解,加重判,有坐牢時間上限,根本是司法自毀底線,超無厘頭的

[ 本帖最後由 gkbase 於 2017-5-20 09:2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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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在鼓勵殺人,減輕世界人口過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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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沒有精神病的人也可以領佛經證書~~~~
快來企申請一張~~~
以後很多人都會對我很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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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4# bluespace168 的帖子

去看精神科,醫師問診時突然使盡吃奶力氣給他一巴掌,至少可以領到半張,剩下半張可能得住病房三個月來換,撐過去就能領殺人執照了。
記得找有附設精神病房的醫院,病友症狀都輕,別傻傻去專門精神病院,關三個月只怕真會瘋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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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有這麼多錢還賭喔,難怪下場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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