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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遭罰120萬 老船長氣到發病

遭罰120萬 老船長氣到發病

中時電子報2017年10月16日 上午5:50
漁業新法今年2月上路,屏東琉球70歲老船長蔡信良,因1份報表遲交3天,竟遭重罰120萬元,蔡信良在海上求助無門,氣到發病,還抱病日夜捕魚,希望多賺點錢,補貼罰金;直到15日餌料用盡,船隻才返航,緩緩駛進東港,隨即被抬下漁船,直接送醫。他大嘆:「殺人放火後,燒香還能減刑!」遭罰120萬元,卻連個申訴機會都沒有。

這段時間一直為老船長奔波申訴的台灣鮪延繩釣協會祕書長何世杰指出,台灣為解除歐盟黃牌警告,漁業署修訂漁業三法,重罰違規的漁船,今年已經開罰35案,罰金共超過3600萬元。但他痛批,「惡法不是法」,根本無法區隔「故意濫捕」跟「疏失」,就像是寧願錯殺一百、也不放過一個。

「殺人放火後,燒香也能減刑!」15日返航的蔡信良,虛弱躺在病床上,忿忿不平的說,漁民多半沒有念書,在海上等於跟陸地斷了聯繫,一張報表遲繳,還是在同海域作業的鄰船透過話機轉達,他才知曉,竟然因此被罰120萬元,連個申訴機會都沒有;這是要好幾年不吃不喝,才能賺到的錢。

「阿爸,麥討阿!身體要緊啦!」今年7月獲悉需繳交鉅額罰金後,蔡信良更加賣命作業,女兒蔡嫚珈聽聞父親幾個月來連續排尿不順,身上更有不明紅疹,苦勸他身體要顧,但,這些他都聽不進去,就是想多賺點錢,堅持等到餌料用盡,才心不甘情不願返港。

何世杰強調,這筆罰款若在年底無法繳清,明年作業許可證就拿不到,「這就是為什麼老船長堅持在海上作業,連命都不要」,因為這趟返港,可能面臨漁船被扣押、財產被查扣,等於沒辦法再出港。

「整個制度都應該再重新檢討」,何世杰說,政府應考量行業別及海上資訊傳達不便,對於報表蓄意不報,或疏失遲繳,一定要有不同裁量標準。

例如此案,何世杰建議以教育代替重罰,而不是直接視為重大違規,將會繼續透過民代向漁業署溝通,若未得回應,不排除北上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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