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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這麼笨!偷人手機用「賴」勒索 判刑8月

這麼笨!偷人手機用「賴」勒索 判刑8月

2017-10-19 14:30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即時報導
蔡姓男子竊盜他人行動電話,使用電話中的LINE找上失主的妹妹,傳簡訊騙對方表示要將手機裡的不雅照散布,「我需要錢」、「那你給我錢」;被害人自知沒有不雅照,報警逮人;台北地院審理,今天依竊盜、恐嚇取財未遂、強制未遂罪判決蔡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24萬元。可上訴。

去年12月19日上午,蔡在台北市國泰綜合醫院5樓西會議室桌上竊盜林姓被害人的手機,第2天上午使用手機裡的LINE傳訊給失主的妹妹勒索,稱「我需要錢」、「那你給我錢」,還表示「一卷軟片新的也頂多100 元,但如果裡頭有精彩的照片,足以登上雜誌封面的,這底片就價值連城」,被害人知道電話內無不雅相片,未付款。

由於對方沒上當,蔡幻想失主已經報案,再以LINE傳訊稱「我知道你們在調查我」,「我可以把所有東西歸還,包括帳密,也可以拿去換更多的東西回來…」、「去銷案」、「停止一切的調查行為」,被害人仍未受屈服,蔡又沒得逞。

判決指出,蔡正值壯年,不思以正途獲取財物,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的觀念,以被害人的LINE為恐嚇取財的言論,還脅迫他們停止司法追訴,惡性非微,審酌他審理時終於坦承犯行,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判他3罪嫌有罪,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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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就是喜歡這種人,頭腦簡單比較好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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