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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台大碩士當兵受辱輕生 判國賠286萬

台大碩士當兵受辱輕生 判國賠286萬

中時電子報2017年10月25日 上午5:50
台大物理碩士洪文璞9年前在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服役,他遭多名部隊長官刁難,以「白痴」等言語辱罵,於是從營區跳樓自殺死亡,洪母提告訴請國賠;高院更二審認定,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須負擔所有的責任,判決賠償286萬多元。全案可上訴。

本案監察院曾在2013年6月,對陸軍司令部提出糾正案,而洪母也7月間,在民進黨立委尤美女陪同下舉行記者會,要求軍中給真相,引起社會關注。洪母說,兒子2008年3月入伍,下部隊時才27歲,因拒絕簽「放棄軍訓學分可折抵役期」切結書,被刻意刁難、狂操,還常被罵︰「你學歷這麼高,這麼簡單都不會!」、「白癡啊!」

她表示,有一次兒子加班到半夜,因體力不支睡著,還被副排長郝錚踢醒,命令他繼續工作;還曾因被連上士官羞辱,至少有6次被罵到痛哭,導致他不堪身心壓力而跳樓,要求軍方賠償657萬多元。

判決指出,洪男原無精神疾病,他入伍分發到特戰指揮部,卻遭副排長郝錚(判刑1年定讞)等部隊長官刻意刁難、狂操,甚至經常出言百般嘲諷。

洪男在同年8月間被醫院診斷罹有焦慮症等精神疾病,但部隊長官未加以置理,仍持續對他不當對待,甚至在某日14小時內連續遭到長官們「指正」12次 ,他報告身體不適未獲理會,同年9月8日,他因不堪部隊長官身體及精神虐待,在營區跳樓自殺死亡。

一審判決陸軍司令部須賠償洪母197萬元,但高院認為,他死亡和軍隊管教沒有因果關係,改判不必賠,更一審則維持一審認定,加碼改判國賠213萬多元,更二審認為陸軍司令部須負全部責任,再加碼判賠286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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