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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偷弱勢前妻3萬元 爛男再搶夜歸婦遭判1年

偷弱勢前妻3萬元 爛男再搶夜歸婦遭判1年

2017-11-14 12:21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即時報導
汪姓男子和越南籍阮姓妻子離婚後,不顧對方每月僅1萬多元收入,辛苦養育2名女兒,多次借探望小孩名義,把外界募集給阮的3萬元善款偷走;今年7月間,他又尾隨胡姓婦人回家,搶走她身上背包、存摺,法院依搶奪罪判他1年2個月。

2012年間,汪和前妻離異後,阮女獨自撫養2名念國小的女兒,每天到工廠上班賺取1萬多元的微薄月薪,未料汪男多次假藉探望子女機會,跑進阮家搜刮抽屜、包包內財物,偷走1萬多元現金。

某次又趁著阮拜託他回家祭祖時,竊走擺在桌上的3萬元,這筆錢卻是轄區派出出所,在中秋節時為了幫助弱勢家庭,向各界募集的善款,汪落網後雙手一攤,表示全數花光了,當時被判拘役110天,得易科罰金11萬元。

直到今年7月間,汪又趁著晚上10點多,在基隆市仁愛區尾隨1名夜歸的胡姓婦人,偷偷跟著她走進社區後,在樓梯間直接動手,搶走她身上2個包包,內有錢包、證件,及存摺等,附近郭姓居民聽見慘叫聲,見義勇為上前壓制汪男。

警方獲報到場後,立刻將汪上銬帶回偵訊,他坦承犯行,表示因失業缺錢花用才下手,訊後被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檢方聲請羈押獲准,法官審酌後,依搶奪罪判處汪男有期徒刑1年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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