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社會] 黃國昌送圍脖 遭疑涉賄選

黃國昌送圍脖 遭疑涉賄選

中時電子報2017年11月16日 上午5:50
距罷免立委黃國昌投票日剩不到一個月,傳出黃贈送選區長輩「圍脖」當禮物,發起罷免案的安定力量聯盟質疑此舉涉嫌賄選;新北市選委會表示,「罷免視同選舉」,不論禮品價值高低,都有賄選疑慮,目前尚未接獲通報,若接獲檢舉,將交由檢方調查,一旦行賄認定屬實,最重可處10年以下徒刑。

敏感時刻 送禮又致意

安定力量祕書長游信義15日表示,汐止區山光里辦公室10月29日中午舉辦老人共餐,黃國昌服務處先向里長陳永松確認時間、地點後,黃突然帶著數十條圍脖到場並請里長代為發放,雖未提及罷免案,但黃逐一與長輩握手致意,有在場民眾直覺有異,拍照通報。

「知法犯法!」安定力量指出,黃國昌明知正值罷免案敏感關鍵期,未受邀請就自行前往活動,還贈送禮物示好,學法律出身的黃國昌,難道不知道有行賄嫌疑嗎?還是一路走來始終如一的兩套標準「自己可以,別人卻不行!」

面對指控,時代力量新北黨部副執行長李兆立回應,連續兩年冬天都會與選區內慈善團體合作,贈送長者圍脖等小物禦寒,屬於例行性捐贈,與罷免投票無關,且圍脖每條成本15元,沒有違反選罷法規定

不論多少 有行賄疑慮

針對黃國昌送選民禮品是否涉嫌賄選?新北市選委會未正面回應,強調罷免案已經成案,同樣受《選罷法》規範,同意方、反對方都不得有送禮影響投票等行賄行為,目前尚未接獲檢舉,若有情資會把事證轉交地檢署偵辦認定是否涉嫌賄選,若調查後認定屬實,將依《選罷法》99條規定,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

據了解,選罷法並未規範送禮價值金額,一般認定小禮品限價值30元以下,僅是參考值,並非作為是否行賄依據;另外,若民眾提出檢舉,經法院判決定讞認定有行賄事實,不論投票結果,可依選罷法124條向法院提起罷免案無效之訴。

TOP

一個學法律的立委
連瓜田李下的道理都不懂嗎?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