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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里長冒名葬儀社 收喪家10萬元

里長冒名葬儀社 收喪家10萬元

中時電子報2018年1月13日 上午5:50
7旬丘姓老婦從柬埔寨遠渡重洋嫁到苗栗通霄,數十年前丈夫過世後即獨居,丘婦上月往生,當地楊姓里長得知協助善後,協調禮儀社做功德,然邱婦在柬埔寨的兒子來台奔喪,楊卻以葬儀社名義向家屬索取10萬元費用,葬儀社認為名譽受損,爆料撻伐里長無良行徑。

邱婦去年12月27日,倒臥家中被送醫後仍告不治,楊姓里長接洽當地一家生命禮儀社,杜姓負責人得知往生者家境困難,允諾不收喪葬費用,以善心募款協助善後事宜。

但杜姓負責人事後與丘婦兒子聯繫,竟發現楊里長以禮儀社名義向她收取10萬元,楊起初否認,聲稱錢是作其他用途,後來才承認,杜擔心禮儀社名譽受損,PO文澄清,並公開譴責里長。

杜姓負責人表示,楊當初心虛拿了2萬元補貼禮儀社,原本想歸還窘困家屬,意外發現楊竟從中收費「暗摃」,東窗事發後楊再給4萬元。不過經與丘男聯繫,對方大方表示,若里長補足10萬元,希望給有需求的家庭作為喪葬費。

這名資深里長12日坦承自己確實做錯事,已接獲不少里民關切的電話,他承諾月底前會歸還款項,並向禮儀社負責人當面致歉。鎮公所社會課另直接發放500元慰問金,未假里長之手。

法界人士指出,該里長有涉詐欺取財罪和妨害名譽之嫌,作法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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