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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小王害死人妻 判無期徒刑定讞

小王害死人妻 判無期徒刑定讞

中時電子報2018年3月13日 上午5:50
男子林卓陽4年前愛上陳姓人妻,因對方想要斬斷畸戀,林男竟下藥迷昏她後,再從6樓將她拋下樓,害她墜樓死亡。事後還推稱是酒後失足,一審將林輕判14年,二審認為林的惡性重大、且犯後沒有悔意,將他改判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家住高雄的51歲陳女因住處裝潢認識47歲的林男,2人於2014年發生不倫之戀,交往不久後,陳女發現林個性暴躁,再加上經常酒後對她毆打,於是同年6月決定分手,林心有不甘,計畫對陳女報復。

林先取得FM2藥品後,同年6月17日打電話給陳女,要求對方到他的住處,陳女依約前往後卻遭林男毆打,林再強迫對方將FM2混著酒喝下,等到她藥效發作陷入沉睡後,再將她拋擲下樓,陳送醫後因血胸死亡。

林向警方供稱,陳女是酒後失足發生墜樓意外。但檢警根據解剖報告發現,陳女體內含有FM2成分,加上林當時四肢有不明擦傷,懷疑林當天以心情不佳為由,將陳女約到其屏東住處,陳當面向其要求分手並表明不願再聯絡,因而引起不滿,將陳女迷昏後殺害,檢方依殺人罪將他起訴。

屏東地院考量林的精神狀況,輕判14年,高雄高分院認為,林因陳女拒絕聯絡就動殺機,手法殘忍、惡性重大,造成無法挽回的結果,讓被害家屬承受莫大精神痛苦,量刑不宜從輕,加重改判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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