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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控教部侵占3億畫作 常玉姪子敗訴

控教部侵占3億畫作 常玉姪子敗訴

中時電子報2018年4月17日 上午5:50
自稱是已故旅法畫家常玉姪子的常錦茂,去年向台北地院對教育部等提告,要求將常玉於1963年在台舉辦個展的42幅畫還給他。台北地院審理認為,依規定大陸人民只能繼承200萬元遺產,但這些畫作逾3億元,他的主張根本沒有理由,未經辯論就直接判他敗訴。全案可上訴。

出生在大陸四川的常玉,是20年代時期首批赴歐洲深造的大陸藝術家之一,他長年旅居法國,其畫作最著名就是「四裸女像」,2011年另幅「五裸女」圖在香港拍賣時,以高達新台幣6億元成交,創下華人畫家油畫拍賣紀錄。

據了解,常玉早年曾與法國女性結婚,2年後離婚,並無直系血親卑親屬,其父母及兄弟姊妹均已死亡或下落不明,但提告的常錦茂自稱是常玉弟弟的兒子,在法律上可繼承常玉的遺產,去年他來台接受媒體採訪,再附上報導佐證向法院提告。

當時教育部表示,手上有當時和常玉往返的信件為證,證實確實是常玉出自於自由意志將畫作交由當時政府。

常錦茂主張,常玉在1964年受教育部邀請在台灣辦個展,先將42幅作品自法國寄到臺灣,打算辦完展覽後在台定居,但因護照問題無法成行而取消,2年後常玉死亡,教育部竟霸占常玉「借展」的畫作 ,且移交給歷史博物館收藏,他要求返還畫作。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依據法律規定大陸人民繼承的在台的遺產以200萬元為限,但這些畫作市價超過3億300萬元,就算常錦茂所說的都是真的,法院也無法切割畫作分別裁判,因此不須開庭辯論審理,即直接駁回他的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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