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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搭火車不補票貪圖106元 他被依詐欺罪罰5千元

搭火車不補票貪圖106元 他被依詐欺罪罰5千元

2018-06-20 11:17聯合報 記者林敬家╱即時報導
陸姓男子去年4月傍晚準備從台南火車站搭車到屏東火車站,他向站務人員佯稱皮包不見沒錢買票,到屏東朋友會幫他補票,站務員同意他入站乘車,火車還未到屏東,列車長查票要求他補票,陸男拒絕堅持搭到屏東車站,列車長覺得有異請鐵路警察當場逮捕,並在他身上搜出412元,台中地院法官依詐欺得利罪判處他罰金5000元,仍可上訴。
陸姓男子為省台南到高雄106元火車票錢卻被罰50倍罰金實在得不償失,陸男事後辯稱身上有帶錢,有要補錢給台鐵,但台鐵人員不讓他補票,沒有詐欺的意思。

判決指出,陸姓男子當天搭乘第133 次普悠瑪列車欲前往屏東,列車接近高雄火車站之前,列車長查驗火車票,他無法出示票證,列車長要求他先補台南至高雄區間段的車票,他仍拒絕,並聲稱不搭車了,列車長依經驗判斷他想搭「霸王車」通知高雄火車站務人員及鐵路警察到場。

陸男堅稱錢包不見沒錢補票,要求讓他繼續搭車到屏東火車站,會有朋友來幫忙補票,但警方詢問時發現朋友根本沒有任何聯絡方式,甚至不知道全名,直到從他身上搜出尚有412 元發現可以付錢才表示要補票。

台鐵站人員指出,正常情況下民眾須買票再上車,但遇到臨時狀況沒錢買票,站務員會讓旅客先上車再補票,列車長查票時則依經驗判斷旅客是否真有意補票,若明顯想坐霸王車會通知鄰近大站的台鐵人員及警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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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上訴~~~浪費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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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是誘導再犯發生率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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