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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以結婚前提交往男每月匯款當聘禮 女卻嫁給別人判賠

以結婚前提交往男每月匯款當聘禮 女卻嫁給別人判賠

聯合新聞網  2018/06/19 07:31
記者林敬家╱即時報導 賴姓男子與劉姓女子2007年在交友網站認識,兩人進而交往曾口約定成為終身伴侶,劉女起初以工作及家庭需求向賴男借款,賴男為表誠意還每月匯款給劉女作為聘金,劉女2015年卻與別人結婚,賴男氣得提告要對方還錢,二審法官判劉女須還316萬餘元,但賴男心有不甘曾傳送訊息和語音揚言要和劉女同歸於盡、殺光全家,台中地院認為劉女因此心生恐懼,判賴男須賠23萬精神慰撫金,仍可上訴。

劉女指控賴男傳簡訊及語音留言一再威脅要殺光她全家、強酸毀容、用私刑處理,要讓她付出代價等,讓她多年身處恐懼,飽受精神折磨,不能正常出門,賴男刑事部分被依妨害自由判拘役120日,她請求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賴男辯稱,劉女騙他會與他結婚,他因而按月匯款給對方作為聘金,劉女卻在2015年與人結婚,還隱匿不提,他須扛家中經濟,照顧年邁雙親,先前為幫助劉女多次向銀行貸款,不得不以借新還舊的方式償還貸款本息,劉女要求的賠償太高,法官認為兩人雖又金錢或感情糾紛,賴男仍應循正當法律途徑解決,判賴男須判23萬元給劉女確定。

判決指出,兩人糾纏多年,劉女交往初期以各種名義向賴男借款131萬多元,後來口頭約定結婚,賴男2007年開始每月匯款供養劉女,一直到2016年賴男共給了約211萬多元作為聘金,劉女雖說兩人只是朋友,非男女朋友,沒有一起出遊過,一個星期吃一次飯,2012年間就沒聯絡。

但法院調查兩人曾談及未來可能結婚,賴男以結婚為前提表示「我願意一輩子無怨無悔的照顧妳」「即使妳不工作,我也會養妳的」等,後來也表明「如果你沒有要嫁給我的話,你那300萬就給我吐出來」,台中高分院法官判賴男勝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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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渣女也比比皆是...

男子也太輕易把自己的血汗錢借人了,被愛情沖昏頭
現實總是不能如願...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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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男的頭腦不清楚,看不出這女的開頭就是要詐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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