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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天天搭霸王救護車 被勸反回:就是沒錢叫小黃

天天搭霸王救護車 被勸反回:就是沒錢叫小黃

聯合新聞網  2018/07/02 09:15
聯合報記者 劉星君、蕭雅娟/高雄報導 濫用救護資源可能害人喪命,高市消防局在2013年針對濫用救護車情況收費1700元,根據統計,去年開出62件救護車收費,今年上半年度開出約30件;台北市消防局針對不當使用救護車的案例,每次開罰1800元,從2013年高達500次,經宣導,並針對高使用者均會列管檢討、輔導,去年已降至約100次,高市消防局鳳山分隊拍攝「消防隊安比蘭斯女孩」,影片詼諧演出救護現場真實上演橋段,包括:酒醉路倒、情緒激動,求救原因無厘頭、救護暴力等。

每晚她都叫 現場評估沒異常

一名年近70歲阿嬤,家中有請看護,但阿嬤每晚叫救護車說「身體不舒服」,但經現場評估,阿嬤的身體狀況穩定,也沒有異常,起初為求謹慎都會送醫,但太頻繁叫救護車,消防隊員決定苦口婆心勸說「將救護車留給需要的人」,真的有狀況再叫,阿嬤就會回「就是沒有錢搭計程車看醫生」,讓消防隊員哭笑不得。

台北市消防局已針對新個案在1個月使用救護車超過3次者列管,並釐清原因。

肚子痛 被罰也要送婦產科名院

台北市日前一名黃姓婦人因肚子痛,叫救護車要求送到「婦產科名院」,她寧可被開罰,繳1800元,讓救護人員「馬上到府」,也不願自行就醫、排隊等民間救護車。長輩也經常「願意花錢繳1800元」,到熟悉的醫院看門診。

經常性酒醉、車禍輕傷 「一晚載四件」

以台北市雙園分隊來說,經常遇到的「非緊急」救護案件,「酒醉路倒」最多,每天約有5至10件不等。

陳姓街友酒醉倒臥在騎樓外,住戶報案請求「載走」;林姓男子參加喜宴,情緒亢奮貪杯,醉得不醒人事,直接倒在馬路邊,也會有熱心民眾報案。

「一晚載四件路倒」消防隊員說,酒醉路倒最常見,有消防員曾將酒醉者送醫後,不久家屬到場,沒有掛急診,直接叫計程車送回家。

消防隊員說,一些酒醉倒臥在路邊者,不是自己叫救護車,是經過民眾發現倒在哪裡,曾遇過抵達現場,發現沒人,電詢報案者才發現,原來躺在電線桿旁的酒醉路人醒來後已自行離開。

車禍輕傷 堅持「我要坐救護車」

有消防隊員處理機車與汽車擦撞車禍,機車騎士很明顯的輕傷,但仍堅持「我要坐救護車」到醫院。

還有民眾報案後,警消到場發現是家庭糾紛,評估沒有人需要送醫,沒想到事後卻接到投訴,「為什麼沒處置」,消防隊員無奈說。

雙園消防分隊小隊長王玨瑋指出,濫用是主觀意識,有些案例其實並非故意,但「不緊急」就等於「不當使用」,「排擠」他人使用救護車的時間。這類情況就像是台灣俗語「掠龜走鱉」,貪圖一時的救護方便,其實已「排擠」緊急救護案,如心肌梗塞等,往往會付出更大的代價。

「態度不好為什麼還收費?」 消防員無奈

消防隊員常被病患要求送指定醫院「因為我的病歷在那裡啊!」但救護車應評估現患者,送往最近責任醫院。有消防隊員聽了病患要求,送到指定醫院,並開出救護車收費通知單,病患家屬事後打來119,氣呼呼投訴消防員態度不好「為什麼還要收費?」讓消防隊員苦在心中。

高雄市消防局收費件數大多是,病患載送指定醫院;非緊急狀況,經急診檢傷評估為第四級、第五級者;有人叫救護車載到急診後,病患卻跑去門診掛號,讓救護人員看了只能搖頭。

台北市消防局救護科長王耀震表示,「叫救護車到門診,或到非急救責任醫院,就屬不當使用」。仍有許多案例沒達到此門檻,排擠救護車使用。

曾有糖尿病患者因忘記服藥、打胰島素在家昏倒,家屬緊急叫救護車,這類罹患慢性病的患者確實有就醫需求,但經由市府社會局、衛生局協助,以居家醫療、社區醫療協助民眾,就能降低救護車使用量。

「希望出勤 能幫到真正需要的人」

救護現場百百種,消防隊員曾遇到,一抵達現場,病患已經準備好大包小包,要到醫院住院,甚至為了隔一天要洗腎,前一天先編出不舒服理由,想先到醫院急診待著;消防隊員提醒「救護車不是計程車」,「希望每次的出勤,都能幫助到真正需要的人」。

不過也有民眾需要用救護車,叫了之後又怕浪費救護資源,一名工人因修理馬桶,馬桶爆裂,腳被爆裂的碎片割出一道長長的撕裂傷,至少要縫十多針,血流如注,消防人員到場初步包紮止血,工人告訴消防員「我可以自己騎車就醫,不要浪費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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