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社會] 300萬換自由身 外遇警賴不了帳

300萬換自由身 外遇警賴不了帳

聯合新聞網2018年9月8日 上午7:18
桃園王姓警員外遇生子,妻子訴請離婚時,他同意三百萬元換和解,但只付六十萬元就賴債,前妻聲請強制執行追討獲准。

桃園地院調查,王姓警員五年前因外遇生子,妻子發現後提告和訴請離婚,他擔憂警職不保,允諾付三百萬元分手費和解。妻子答應後,他先付六十萬元,妻子撤銷刑事告訴及和解離婚後,他拒付尾款,前妻聲請強制執行,要拍賣他的房產。法官勘驗王男提出的錄音檔,其中有王的母親和前妻友人對話,雙方對二百四十萬元一筆勾銷的對談「各自表述」,法官認定這筆債權並未消滅,判准強制執行。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