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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蒸煮生鮮農產品養豬 雲林不罰

蒸煮生鮮農產品養豬 雲林不罰

中時電子報2019年1月9日 上午5:50
雲林縣府全面禁止廚餘養豬,部分養豬業者除了抱怨飼養成本因此增加5成外,也反映相關單位對廚餘定義不清,讓人無所適從,例如有人自行蒸煮被淘汰的地瓜等農產品,或食品廠的豆粕等下腳料,這些都不是人吃剩的,也算廚餘嗎?縣府緊急商討後,認定地瓜、馬鈴薯、南瓜、豆皮、豆粕等不算廚餘,蒸煮這些生鮮農產品或食品加工餘料養豬,不開罰。

養豬業者估算,以廚餘餵養至成豬,每頭豬每公斤成本約40元,若改以飼料,足足貴了5成,增加至60元,紛紛大喊吃不消。

此外,業者對有關單位未清楚定義廚餘也有微詞,虎尾鎮養豬業者蔡德福原本除了收取餐廳與中央廚房、學校廚餘,也到處收購田間淘汰的地瓜、馬鈴薯、南瓜等下級農產品,甚至包下西螺某醬油工廠釀造醬油後的豆粕,經蒸煮後餵豬。

蔡德福指出,去年12月25日起配合縣府政策不再以廚餘養豬,但仍蒸煮生鮮農產品或食品廠的下腳料飼養,又怕被稽查到開罰,按理生鮮農產或食品加工的下腳料都非人吃剩的,也沒有夾帶非洲豬瘟病毒的問題,應該不算廚餘,詢問相關單位,始終未有明確答覆,令他無所適從。

縣環保局及農業處緊急商討後,雖認定不在廚餘之列,不會開罰,但農業處長張鴻猷仍呼籲業者改以飼料飼養,雖然成本增加,仍有利潤,最重要的是安全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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