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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陸漁船帶豬肉越界 重罰160萬

陸漁船帶豬肉越界 重罰160萬

中時電子報2019年1月12日 上午5:50
海巡署第12海巡隊在去年12月3日大陸非洲豬瘟疫情還未被傳出擴大散布前,在新竹外海25浬處,查獲大陸漁船「閩獅漁號」越界非法捕撈,當時在船上查扣到豬肉4.8公斤,檢疫人員立即進行人船消毒,將豬肉封存於該船冷凍庫,經留置調查40天後並重罰160萬後,10日驅離出境。

全面防堵非洲豬瘟,從中央到地方是海陸空並進,而在非洲豬溫還未傳出有擴大散布之前,海巡隊就在12月初曾查扣到非法過界補撈的大陸漁船有攜帶豬肉上船補給食用情形,還好當時海巡隊作業確實、防疫滴水不漏,立即通報檢疫局,將大陸豬肉阻絕於漁船冷凍庫內,全力防堵進入台灣。

新竹海巡隊表示,大陸籍「閩獅漁號」漁船是在2018年12月3日於新竹外海25浬處越界非法捕撈,海巡隊人員登船檢查時,發現其冷凍庫內有豬肉4.8公斤,海巡隊不敢大意,立即通知防疫檢疫局台北檢疫站協助進行人船防疫消毒後,將豬肉封存於該船冷凍庫,防止「非洲豬瘟」疫情流入台灣。

全案經海巡隊行政調查40天後,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施行細則規定,裁處新台幣160萬元罰款,10日並由新竹海巡隊巡防艇戒護下驅離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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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少了

漁船應該立即當場毀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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