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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5G執照 NCC:至少發三張

5G執照 NCC:至少發三張

中時電子報2019年1月28日 上午5:50
5G行動方案,行政院最快本周最慢2月底出爐。據了解,各界最矚目的5G發放張數,行政院交由NCC規畫,NCC表示,經過多次召開5G工作小組會議,研商擬出的草案將以5G頻譜主力頻段3.5GHz、每一家業者最多拿100MHz頻寬為上限,以NCC規畫3.5GHz擬釋出270MHz來看,即至少發放3張執照,至於實際發放幾張取決於市場機制。

至於高頻段的28GHz被視為是補強網路覆蓋的頻譜,NCC參考3GPP會員裡各電信公司的規畫,擬以一家最多拿800MHz頻寬為釋照方向,亦即在28GHz頻段釋出的2500MHz的頻寬中,最少可供4家拿到頻譜。

至於釋出頻譜的最小單位,NCC規畫擬以10MHz為方向,換言之,3.5GHz的270MHz的頻寬擬切出27個單位做為拍賣競標的最小單位數。

行政院科技會報執行秘書蔡志宏表示,5G政策方向最快本周或農曆過完年後出爐,兩大重點為,5G頻譜執照發放張數,依照「人口密集地區充分競爭」、「非人口密集地區共網共建」為原則,並同步配套調降頻率使用費,以降低電信業者的5G建設成本。

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指出,待政院公告釋照一覽表後,會徵詢業者意見。將參考5G技術標準及國際釋出案例,5G頻譜釋出以連續、大頻寬為原則。

而除了5G第一波釋出的3.5GHz以及28GHz兩個頻段之外,蔡志宏透露,還會考慮是否增加釋出4G用的1900MHz附近的頻段,該頻段雖不能用做5G使用,但能增加4G覆蓋以銜接5G網路。

至於5G網路共建、頻譜共用等議題,NCC強調,由於「電信管理法」還待立法院審議通過,因此,未來在5G釋照時將修正「行動通訊業務管理規則」,並以但書方式,規定「電信管理法」通過後,有條件開放網路共建及頻譜共用的「過渡條款」進行銜接。

同時考量市場公平競爭原則,將參考國外經驗,兩家電信公司共建網路或共用頻譜的前提,是不能出現市場獨大局面,換言之,以中華電信、台灣大、及遠傳等電信三雄目前擁有的頻譜及網路規模,彼此之間將不能有網路共建或頻譜共用情形,NCC舉馬來西亞為例、僅開放三大電信公司各別與市場第四或第五大共用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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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發就發
為何要限制張數
這樣得標廠商花鉅額取得
然後將取得費用轉嫁消費者
這樣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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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真是很奇怪,3G的設備收4G的錢,現在是4G的設備收5G的錢,把消費者當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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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還是不敢得罪電信三雄,消費者繼續被玩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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