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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中石化國賠 1.5億賠償金發放

中石化國賠 1.5億賠償金發放

中時電子報2019年1月30日 上午5:50
中石化國賠案經最高法院判決確定後,對有存摺且資料完備的111名原告,中石化已於25日發放賠償金入帳;無存摺的11名原告,29日也以支票方式發放,總計122名原告領取賠償金額高達1億5846萬5860元。至於因繼承問題有爭議的原告,台南市政府希望能在4月18日前發放。

中石化安順廠戴奧辛汙染國賠案,最高法院於去年11月28日判決中石化應賠償400多人合計1.8億元確定後,台南市府於18日邀集顯宮、鹿耳及四草等3里里長及中石化代表召開協調會,達成農曆過年前先發放賠償金給資料完備的122名原告之共識。

隨後,經市府、里長將原告請領賠償金資料送交中石化,中石化也召開董事會確認通過賠償金,25日即將有存摺且資料完備的111名原告賠償金匯款入帳。

至於沒有存摺但無繼承爭議的11名原告,也於29日中石化安順廠土壤汙染整治計畫推動小組第51次現場查核會議開始之前,在環保局長林淵淙的見證下,由中石化董事長特助林青將支票轉交給里長代發。總計已發放122人,發放金額1億5846萬5860元。

林淵淙表示,未來除將協助中石化繼續發放繼承部分的賠償金,希望能在4月18日前完成發放作業外,該局還將持續嚴格監督整治工作,避免二次汙染,盡速還給當地居民乾淨的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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