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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肇逃罪是惡法? 駕駛無責仍被判刑

肇逃罪是惡法? 駕駛無責仍被判刑

聯合新聞網2019年2月9日 上午7:14
聽到「肇事逃逸」,想到的總是肇事者明知有人受傷仍置傷者不顧而離開現場;但從許多案例發現,即使車輛無碰撞、駕駛不知車禍或無過失,挨告後仍遭起訴、判刑。許多法官認為不合理,紛紛聲請釋憲。

目前法官針對「肇事逃逸罪」聲請釋憲共十四案,包括台中六案、雲林三案,新竹、花蓮、屏東、台東、橋頭等地方法院各一案。

法官聲請釋憲理由包括,有引誘理虧傷者去敲詐無辜駕駛人之違反比例原則問題;車禍輕傷是否有救助義務?肇逃定義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輕傷逃逸可判一年以上、七年以下,過失撞死人僅判兩年以下,法律邏輯錯亂…。

曾在五月天、蘇打綠兩大天團演唱會擔任吉他手的音樂人石博元,以親身經歷指出「肇事逃逸罪」是惡法。他在前年十一月收到警方傳喚通知書,指他涉肇逃,他沒印象發生車禍,前往警局製作筆錄才知,當年八月十五日經過車禍現場,受傷的機車騎士稱被他突然偏移的車驚嚇才車禍,他被依肇事逃逸罪嫌送辦。

數月來,石猶豫是否要找對方和解,但自認沒錯,也擔心對方「敲竹槓」,煎熬無比;他還不斷告訴自己,為了妻子與一歲女兒,絕不能被關。總算,對方證詞對他有利,他也堅持「沒有碰撞、不知道發生車禍」,三月獲不起訴處分。

和石博元一樣,莫名其妙受煎熬的不只一人。台北市葉姓女子開車靠近同方向一輛機車,李姓男子受驚擦撞另輛機車而自摔身亡,葉女認為車禍與她無關,離開現場卻被控肇事逃逸,交通事故鑑定認定葉女「直行、無碰撞、鑑定無肇事責任」,但葉女於二○一六年五月被判刑一年四月、緩刑二年定讞。

刑法第一八五之四條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許多檢察官說,「這個刑度比六月以上、五年以下的搶奪罪還重」,且很容易入人於罪,實務上許多家庭主婦發生輕微擦撞以為沒事回家,事後卻被警方送辦,來地檢署嚇都嚇死了。

在個人臉書公布「釋憲聲請書」全文的台中地院法官蔡嘉裕指出,當車禍現場不具任何危險,仍必須判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恐將變成漫無目的的刑罰,是否要引誘理虧的傷者去敲詐無辜的駕駛人?此法違反比例原則的「適當性原則」而違憲。

另外,司法實務上,即使肇事後留在現場,但沒即時救護、避免後車再度撞擊或協助相關人員迅速處理事故者,或是對被害人、執法人員等隱瞞真實身分,以及沒經被害人同意就離去,依最高法院見解都算逃逸,但這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而違憲;此外,肇逃罪還有輕重失衡、尚有相同有效而侵害較小手段可用、違反不自證己罪原則及平等原則等違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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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馬路上三寶太多 ~ 如果自己三寶的行為造成別人車禍反而無這是責任 ~ 這樣對傷者很不公平 ~ 萬一因此而重傷或死亡 ~ 對家屬來講豈不更欲哭無淚 ~ 荒天下之大謬? ~ 反之 ~ 現在詐騙案件層出不窮 ~ 若傷者是假藉駕駛人閃神而故意自摔然後敲竹槓 ~ 這對駕駛人又是多麼莫名其妙!? ~ 時代在進化 ~ 法令不應該停留在過去的時空背景 ~ 有些法令確實已經不適用在現今的社會 ~ 但政府卻又不願意承擔去做出修正 ~ 苦的永遠是人民百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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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法官判定問題吧!
原則上2個案例不該判肇逃
但有沒有肇事罪證再依證據法條來判斷吧!

有些法是該修沒錯~但法官的心才是最該修的~
例如
不分對錯~死者為大~
不分對錯~不敢判死~
認罪叫有悔意~申訴叫無悔意要加重其刑~

這樣我們要法官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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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是肇事者?
哪來的肇逃罪~攤手
很明顯的是民進黨的台奸東廠恐龍法官收了黑心錢吧
大白若辱 實話最傷人 蠢蛋就是傷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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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法官是天黑一邊,本人碰過法官以年代久己,無從查證為由,免了原告的該舉證的責任.導致被告敗訴,也就是原告提不出任何事證而勝訴.這就是台灣的司法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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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很多法律都是在維護犯罪
例如:有人要搶劫~性侵  你打傷了他.....你還是要被判傷害罪
你撞到闖紅燈的......你也要被判傷害罪
相反~你被闖紅燈的撞了~你也會被判罪.......該注意而未注意
看到闖紅燈的被撞~我不禁同情撞他的人
交通規則是交通規則~刑法是刑法~是不同體系
誰對誰錯不重要~他受傷了就能告你~而且一定會成立

除了莫名其妙的法律規定之外~法官也有很大的問題
甚麼法律都比不上一句.....法官認為
其中包含了多少利益??包含了多少司法不公??
只要有錢~只要一再的上訴~能上訴到最高法院.....結果一定會讓你滿意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射過必留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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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惡法不都是民進黨修改出來的嗎?
殺人免死 酒駕好棒棒 貪汙無罪
有民進黨黨證~殺人放火~都是好棒棒
一次修憲二次修憲 都是民進黨跟李登輝為了貪汙搞出來的
蔣經國時代你有聽過這些怪事
蔣經國要住有國宅 要做生意有公有市場
國宅處榮工處被民進黨滅了 因為民進黨要包工程 炒地皮
說政府不照顧得獎的運動選手~
蔣經國時代 得牌的運動選手~優先任用公務員~公立圖書館 體育老師等等
現在台灣的運動員得牌~被民進黨搞的只能去當流浪狗~還在幫民進黨吠~真是可笑
大白若辱 實話最傷人 蠢蛋就是傷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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