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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賺1萬賠722萬 未成年車手減

賺1萬賠722萬 未成年車手減

中時電子報2019年3月3日 上午5:50
北市警方去年查獲1224名詐騙車手,有177名未成年,相較2017年的213人,數字明顯下降,警方指出,去年台中1名未成年車手只賺1萬,事後遭被害人求償,法院一審判他和父母要連帶賠償772萬元,類似「禍及家長」民事判決已嚇到不少年輕人,不再輕易涉險,詐騙集團招募新血已沒那麼容易。

16歲的蕭姓少年,在朋友牽線下加入詐騙集團,向婦人騙取金條,蕭負責把風5次,每次分2000元共獲利1萬,後遭警方查獲,被害人提民事求償,法官認為蕭雖僅分擔部分行為,但婦人損失都該由蕭和詐騙集團全部負責,因蕭未成年,依民法不法侵害他人權利時,要與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判蕭和父母共賠償772萬,還得按月算利息直到清償為止。

警方指出,全台類似判決已有十餘起,這些未成年人因同儕引誘,想輕鬆賺錢,鋌而走險加入車手行列,遇到求償時都已後悔莫及。

這些未成年車手,家境也不一定都是窮困低收,警方就曾查獲1名高中生,父親是上市公司主管,但他處於叛逆期,覺得靠自己也能闖出一片天,被抓後其父到警局,一臉難以置信,一審判賠400多萬元。

警方指出,未成年人未滿20歲,屬限制行為能力人,被害人求償時,可向他及法定代理人連帶求償;判賠確定後,被害人還可查封法定代理人財產,這些未成年人口耳相傳,想當車手的人數因此持續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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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亂世用重典才能讓現今社會
獲得一個休養生息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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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個爛方法  結果就是父母倒楣  兒子沒事  
主謀爽爽過    車手擔全責   遇到未成年的 變成父母擔
世界上有哪個國家法律是這樣奇葩的  
就算在國外的詐騙犯被引渡回台   沒多久就可以到處趴趴跑了
然後也看不到任何的處罰方式   新聞都只看到車手要賠全款
哪主謀勒???? 之前國外被引渡回來的勒???
結果都沒罪證  都回家爽爽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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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禍及家長」民事判決已嚇到不少年輕人
法律就是要來阻嚇人民再犯
有教化可能,真的是白吃在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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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國家跟社會根本就亂了
老是以處罰別人來達到恐嚇的手段來解決問題
而對當事人卻一點辦法都沒有
對大陸是這樣~對詐騙集團是如此~對酒駕者也一樣

我覺得很奇怪??
為何詐騙被害人能查封法定代理人財產??而酒駕被害人不能??
一樣都是民法賠償~為何有兩套標準???
喔~原來人命不如金錢重要
那就奇怪啦~既然金錢比人命重要.....那貪扁貪汙的錢呢??有追討嗎??
還是可以兩手一攤....沒錢了事???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射過必留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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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真的重要
父母跟子女的關係要十分留意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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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奇怪的是車手抓了一大堆,主謀都抓不到,
而所謂的車手還能一犯再犯,
應訊時只要是主謀什麼都說不知道,
卻明白領的錢是詐騙的,然後說自己沒賺多少.
這種案件太多了,律師都知道怎麼教這些車手可以減少損失與刑期,
7百多萬那是詐騙到背景深厚的人了,最好每個車手都能賠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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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謀很難抓全證據,想抓也難以遏止,而車手現行犯證據確鑿,想不判重刑都難,這樣直接從根苗(車手)扼殺,個人覺得很治本,只是判重法似乎都是小老百姓,有權有勢或政治人物,卻都是一國兩種法律制度,可憐的台灣司法,人情在於法律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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