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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勇夫:培德若不收 吳淑珍可在家養病緩執行

曾勇夫:培德若不收 吳淑珍可在家養病緩執行

曾勇夫:培德若不收 吳淑珍可在家養病緩執行
更新日期:2010/12/09 14:35
針對吳淑珍是否要發監執行的問題,法務部長曾勇夫今天在立院司委會答覆國民黨立委林鴻池質詢時表示,目前此案還在由高雄地檢署調閱相關資料做評估中,不過曾勇夫說,如果評估的結果連培德病監都不適合收容,那檢察官可以將吳淑珍送往「相當處所」養病,而所謂「相當處所」也包括吳淑珍的住家,不過曾勇夫強調,在家養病的期間,並不能折抵刑期。
林鴻池質疑,針對吳淑珍是否發監,如果最後評估的結果,是連培德病監都不適合,吳淑珍是否可以「在家執行」,曾勇夫則答覆表示,法律上並沒有這個名詞,但檢察官的確可以將吳淑珍送到適當處所,而這個適當處所,包含了吳淑珍自己的住家,這樣的做法,也都有前例可循。
不過曾勇夫強調,受刑人在家修養的時間,不能折抵刑期,只是暫緩執行,受刑人也要定期向檢察官報到,評估身體狀況是否適合發監。
聽到曾勇夫的說法,林鴻池質疑,以吳淑珍的身體狀況,恐怕會永遠無法執行刑期,林鴻池認為,這將會失去社會的公平正義,法務部應該慎重面對。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209/1/2iog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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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講 我不懂法律 也不是讀法律的 我自認學歷不高
但是我自認還能明白是非 對就對 不對就不對
犯了法就要關起才不會危害社會 而看到政客這樣做時
坦白講 等到2012要投票時 你想想 我投的下去嗎
不要把百姓當北七 裝笑偉 騙肖偉 真是欠人徹幹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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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珍勢必發監執行,即使健康狀況出了問題,也絕對不可能讓她待在家裡!!因為世各國還沒發明所謂“在家執行”的坐牢方式。否則台灣就沒有是非正義了!
畢竟吳淑珍當年也是坐著輪椅,待在家裡等著收錢,怎麼犯了罪,還肖想待在家裡舒服地執行?
再說,從吳淑珍在扁家瑞士藏金曝光後,屢次出庭從沒來沒有昏倒過,也多次到看守所探望阿扁,南北奔波體力好得很,為什麼要坐牢就要死要活,家人哭天喊地??既然在家裡有看護照料,就能擁有如此的好精神和好體力,那麼進入培德醫院後,有醫師更專業的照料,又豈有立即發生危險的道理?吳淑珍裝病就能把我們台灣人當傻蛋逗著玩??
軍神:‘沒吾坐鎮的神風營,隻是一間宅院..
有吾坐鎮的神風營,無須守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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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汙 買官賣官 逛百貨公司 都能自理 這我就不懂 阿珍是現在才這樣?怎麼以前都好好的 現在只要一說到出庭 或是入監 就這有問題
那有問題?不是我沒同理心 是真的不想當被扁家玩弄的傻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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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醫都不能算在刑期內了,在家養病應該不能算在刑期內吧!!

其實可以跟法官說情

說刑期都讓扁來擔∼∼那我就能夠接受
說說笑笑談新聞!!∼

認真激論∼小心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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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obo9527 於 2010-12-10 01:11 發表
保外就醫都不能算在刑期內了,在家養病應該不能算在刑期內吧!!

其實可以跟法官說情

說刑期都讓扁來擔∼∼那我就能夠接受
刑期都讓扁來擔
說的真是大快人心
我很認同
夫妻是共同體
軍神:‘沒吾坐鎮的神風營,隻是一間宅院..
有吾坐鎮的神風營,無須守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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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限制住居...
或是換個地方 
不然 在家執行不過就是另外一種享福的方式罷了 
阿珍的病 我看 只要碰到法院 養都養不好的
別說執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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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要放過50針 不關她
2012恐怕更多 賭覽票 不去投

好好想想
不要因為一個人 而去改變監所做法
以後會更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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