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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的自由時報(?)

專業的自由時報(?)

我相信最偉大的豬油時報是絕對不會造假的...,應該是遭國民黨的臥底去投稿所害的? 撲
狂牛症到疫苗一堆"專家"跑出來,台灣啥時候出現怎麼多專家我怎麼都沒聽過?
專家?我看是專門害人家吧!!


來函照登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16/today-o10.htm
本次致函,是回應貴報過去幾個月以來刊登的一系列文章,文章的作者署名為「黃奕廷」,自稱任職於美國衛生部(HHS),但未有證據得以證實此事。本人認為,貴報的讀者有權利知道兩個重要事實,以利他們判斷「黃奕廷」所寫有關疫苗的文章是否可信。

首先,我們未發現有任何名叫「黃奕廷」的人,任職於美國衛生部食品藥物管理局(FDA)FDA負責國際計畫的副局長蘭普金博士(Murray M. Lumpkin),在他二月致函貴報時也提出同一事實。蘭普金博士的辦公室,是負責評估和授權在美國銷售之疫苗的美國政府機構之一

第二,「黃奕廷」所撰寫的文章,從未獲得美國FDA的認可,不代表美國政府的觀點。

請將上述訊息告知您的讀者,本人將不勝感激。貴報讀者不應留下錯誤的印象,誤以為「黃奕廷」的文章,代表美國政府採取的立場。本人在此再次向您致謝。

美國在台協會處長司徒文敬上


疫苗的五個專業問題(黃奕廷)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
http://www.shadowgov.tw/30403_0_is.htm
台灣之前接種疫苗後死亡病例,官方說法是「與疫苗無關」;這是疫苗「安全性」的爭議。

上週出現首例施打H1N1新流感疫苗後「仍感染新流感」的死亡病例(台中二中的盧姓學生),這是疫苗「有效性」的問題。

筆者任職美國政府衛生單位,參與新藥上市核准過程及上市後安全性追蹤,應有「專業」資格向衛生署請教幾個問題

一、台灣到目前為止注射五百萬餘劑H1N1新流感疫苗,死亡人數三十人;美國注射了近一億劑,死亡人數三十二人。美國接種人數為台灣二十倍,死亡人數隻多了兩名,比例差距極為驚人。請問衛生署如何解釋?

二、國光生技曾於媒體投書表示「國光確實有季節流感疫苗製作之實際經驗(衛署菌疫製字000113號)」。可是,「衛署菌疫製字000113號」藥證,乃是二○○一年衛生署核發給由日本北里研究所製作、國光「分裝」的「季節性流感疫苗」的藥證;二○○九年國光「製作」的「H1N1新流感疫苗」卻借用這個二○○一年核發給北里的「季節流感疫苗」藥證,請問衛生署依據何在?

三、針對H1N1疫苗,美國的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就「既有藥證的季節性疫苗」,以「更換病毒株」的方式快速審核,因為這些廠牌過去的紀錄(track record)已經建立起安全性總則(safety profile)。

FDA所指的「既有藥證的季節性疫苗」,針對的是有「產製」季節性流感疫苗藥廠;然而國光先前是「分裝」,不是「產製」。現在以受北里委託的藥證,沿用FDA同一法規。請問衛生署,既然沒有過去的「產製」紀錄,國光產製(不是分裝)流感疫苗的safety profile是什麼?為何准許國光用同樣的法規上市?

四、美國對「沒有生產過的」疫苗,規定必須測試一一五○人,且這些人皆無嚴重不良反應,才能核准上市。推測國光適用的應該是這條規定,不是「病毒株改變」的規定。那麼,國光測試的樣本,為什麼只有四七五人?

五、日本打完H1N1疫苗後的不良反應,一百餘件判定後約一半與疫苗有關;厚生省因而決定進口國外疫苗,作一萬人的人體試驗,研究各不同製作方式疫苗的副作用。請問衛生署:國光的「師父」尚且需要進一步研究,「徒弟」的產品有沒有必要做進一步的分析、檢討?

(作者任職美國衛生部HHS)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11/today-o5.htm
總統,還記得劉小弟嗎?
◎ 黃奕廷

報載蘇益仁教授建議注射完疫苗死亡應於二十四小時內解剖,獲得馬總統肯定與支持,作為醫療從業人員,有幾點想向蘇教授及馬總統請教、建議:

一、二十四小時內解剖絕對正確,但只是保障疫苗安全措施中的一小部分,太晚也太少!要確定疫苗是否造成嚴重副作用或死亡,需要有足夠樣本數的臨床試驗,以及完整的疫苗上市後的安全性追蹤。歐盟及FDA針對第一次製作的H1N1疫苗廠牌,有規定試驗樣本數,為的是要在全民施打之前有效偵測。發生率極低的副作用,則必須靠上市後的安全性追蹤來保障民眾。例如十年前經過大規模人體試驗後上市的「輪狀病毒疫苗」,安全追蹤發現有十五名嬰兒產生腸套疊,美國疾管局主動調查,確認其相關性後下架;其他廠商繼續研發改進,目前市面上還是有輪狀病毒的疫苗。換句話說,要保障人民健康,不能只靠解剖。

二、馬總統為世衛組織抱不平。到底二○○九年的H1N1疫情如何?以美國來看,往年平均每年有約五萬人因季節性流感而死亡,二○○九年間因 H1N1死亡者約一萬人,就死亡率而言顯然遠低於每年都有的季節性流感,也就是病毒毒性不如預期的強。既然病毒毒性不強,所謂「防疫成功」就有可能是因為「問題本來就不嚴重」;而要將「防疫成功」等同於「疫苗有效」就更牽強!當年SARS人人聞之色變,高死亡率、高傳染力,沒有疫苗可用,仍然防疫成功。

三、事實上世衛組織在宣布H1N1「大流行」(pandemic)之前,改了「大流行」的定義(原本定義包括「必須造成高發病率及高死亡率」),引發學界質疑,當然合理。

先前筆者曾就國光藥證一事請問衛生署,未獲回應,藉這個機會提醒總統,在美國,季節性流感與H1N1的疫苗證照號碼不同,每一年的流感疫苗也都是不同的藥證,沒有人一證用十年,還拿來變更用途。針對H1N1,美國政府做了四千人的人體試驗,沒有任何過程因為「疫情緊急」而邊作試驗邊核准,也因此根本不需靠解剖來裁定疫苗的安全性。台灣疫苗倉促上市,引發國人深度疑慮,最不可承受之痛,恐怕還是劉小弟一家人。馬總統豈可猶自我感覺良好於「防疫成功」?(作者任職美國衛生部HHS,本文為個人看法)

假如我是衛生署長(黃奕廷)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
http://www.shadowgov.tw/29320_0_is.htm  
近日許多「專家」出面對民眾信心喊話,要大家還是要去打H1N1疫苗。然而看到痛失愛子的劉媽媽的泣訴,誰還能保持信心?如何繼續防疫?假如我是衛生署長,我會這麼做:


大量採購併釋出諾華疫苗。因H1N1疫情不如預期嚴重,歐美各國都有疫苗過多的現象,德國及西班牙政府與諾華的合約中言明,可以買得比合約的數量少,讓諾華可以轉售給其他國家,我會利用這個機會買進,讓不願意打國光的台灣民眾打,疫苗接種率就不會下降。


從國光有意製造疫苗開始,作為主管機關,站在提升台灣生技產業的前提,我會用完全符合歐盟或美國的標準來監督,包括生產流程及臨床試驗;遵循歐盟標準,以三千位十八至六十歲的成年人來做臨床試驗,有效偵測出副作用。既然是第一次生產,台灣經驗不足,更需要在每個環節都很小心。事實上我更建議國光,從沒有時間壓力的其他疫苗開始做,一步一步照規矩來,而不是趕製H1N1。


基於主管機關的責任,我會在第一時間糾正國光董事長所說「搶接種時效,避免繁文縟節」,藥廠老闆如此發言顯然不當,更種下日後民眾不易信任的根源。對於任何可能有「利益衝突」的情況,嚴加督導,務求過程公開透明。我的態度是希望所有台灣人清楚瞭解第一次製造疫苗的過程,一起將台灣製疫苗推向國際。
H1N1自一九一八年流行後只有在一九七六年有疑似流行,全世界的衛生單位都是一面監測一面修正政策,我會倣傚英美的做法,誠實對民眾解釋政策決定的根據、可能的副作用及監測、賠償的機制。


或許為時已晚,但亡羊還是應該補牢:因國光疫苗匆促上市引發的疑慮,以及「印錯」的接種同意書,我會誠懇地向全台灣民眾道歉,並邀請具公信力、有經驗的第三單位,例如美國核准新疫苗上市的政府機構FDA人員,協助檢討,確定一切符合國際標準之後再重新上市;並針對疫苗的不良反應做更詳盡的探討。對於因疫苗受傷害的家庭,不管與疫苗有無關聯,都給予補償,以表示對民眾負責的態度,重建民眾的信心。

(作者任職美國衛生單位)

[ 本帖最後由 落葉飄楓 於 2010-4-16 21:4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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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錯誤
造假專業的自由時報才正確

無腦綠民會說 聽落葉飄楓在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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牠們都是隨便寫寫,
就有人隨便相信,
出包了就裝死,
反正賴皮你能怎麼辦,
這就是愛台灣很民主的豬油時報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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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製造恐慌打擊政府
不惜製造出一個虛擬人物
並請遭到外國使節的投書抗議.............
這也算的上是台灣奇蹟  台灣之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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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奕廷
這個根本就是白痴
連美國都否認了
自由時報還說他們查過沒錯
我看是他們某位記者自己去投書的吧
綠營死不要臉的手段又讓大家增廣見聞了
還好他沒冒充歐八馬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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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那種爛報紙   也只有程度相當的人才會去信吧
連吳敦義上班走哪個們都可以亂推論成 "行不正"
幫幫忙一下   那是游錫埄時代就訂下內規,所謂的大門根本無法正常開車進入

院長信箱規定1500字就更好笑了
當初伺服器在架設的時候就是1500字規定
民進黨執政時期就沿用到現在   
就算在PLUS  PO文發言也是有字數限制的
這種事也能拿來炒成不尊重民意

當民進黨的打手也當的太明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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