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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不是問題 陸客家屬擬提國賠

身分不是問題 陸客家屬擬提國賠

宜蘭蘇花公路坍方,造成20多名大陸遊客失蹤傷亡,如果這些失蹤者真的不幸罹難了,目前每個人至少可以獲賠510萬的保險賠償金,不過,這些陸客家屬是否申請台灣的國家賠償,根據兩岸關係條例,大陸人也是中華民國人民,可以提出申請,但前提之下,必須認定有人為疏失;而旅行社公會下午也派出律師,與家屬溝通協調。


創意團失蹤成員田園家屬:「一鞠躬,南無地藏王菩薩。」

已經第10天了,還是只找到創意團大陸籍領隊田園的隨身包包,但人仍不見蹤影,下午家屬前往蘇花公路114.5K處,進行招魂誦經;低著頭,雙手合十,神情哀戚,家屬難過,心痛到已經哭不出來了。創意團失蹤成員田園家屬:「田園媽媽,來,我們慢慢上車。」

雖然已經超過黃金72小時救援,陸海空仍持續進行搜救,但範圍實在太大,搜尋時間持續拉長,讓原本還抱著一絲希望的家屬,現在也都做了最壞的心理準備。

開開心心來台旅遊,卻遇上豪大雨,摔落山谷,至今仍有20多名大陸遊客生死未卜,萬一真的罹難了,依規定,旅行責任險將發給每人200萬,汽車責任險每人賠160萬,遊覽車強制險另有150萬,每人最高可獲510萬保險賠償金;不過,由於兩岸關係敏感,罹難的大陸遊客是否可以申請國賠,陸委會也首度做了回應。

陸委會副主委高長:「身分其實不是問題,主要是法律構成的要件,就是政府在公共設施上的安全、管理有沒有疏失,如果有疏失的話,基本上國家賠償法就適用,所以應該不是對象的問題,是要件的問題。」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030/8/2fyht.html
律師李永然:「如果是按照兩岸關係條例,現在處理的觀念,應該還是屬於這個國家處理賠償法的適用範圍。」

根據兩岸關係條例,大陸人也是中華民國人民,予以適用兩岸條例及國家賠償法;換句話說,只要被認定為人禍,基本上是可以申請國賠的,不過,這也衍生出所謂的國家身分問題,後續發酵,值得關注。



要中華民國國賠,請拿出中華民國國民身份證
任何兩岸關係條例全是屁話

[ 本帖最後由 983u54uf 於 2010-10-31 23:4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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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不好處裡,難呀,
一不小心,又會被小綠綠拿來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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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兩岸關係條例,大陸人也是中華民國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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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大陸人,如果有選票的話,目前我會選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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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確.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大陸人民也是中華民國國民~
真的要好好處理才是.
郭大俠:俠之大者,為國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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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問題可以用以前的來追究阿!像以前那個千島湖事件~
我們台灣人再大陸旅遊發生意外他們有國賠嘛?
如果他們有國賠相信我們也只能摸摸鼻子國賠了!
但是萬一他們沒國賠!相信我們也不用國賠吧!
頂多他們的旅遊保險那些他們自己有付費保險的就因該賠吧!
這我想只是單純的意外不要又牽扯上政治吧~
畢竟人命還是比較重要的!

[ 本帖最後由 弒無痕 於 2010-11-2 13:5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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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國賠好阿.那就表示他們承認中華民國的存在了.
我看這是小問題啦.因為老共不會讓他們這麼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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