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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自由時報》編輯剪接製造新聞 污陷郝龍斌

北檢:《自由時報》編輯剪接製造新聞 污陷郝龍斌

自由時報13日以頭版報導「黃錫薰供稱奉郝指示」,北檢證實又是綠色媒體一貫的抹黑造假手法
三粒 大謊新聞 和冥視 小丑來開講 還配合這個造假的議題連續討論三天
目的就是要造謠抹黑 栽贓郝龍斌貪污 相信不少人被騙
這群民進黨走狗的 垃圾媒體人 將來歷史一定把他們跟陷害忠良的秦檜並列

關鍵是自稱高素質的台北市民,這回會不會被民進黨秦檜集團簽著鼻子走


北檢:《自由時報》編輯剪接製造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016/17/2f2a1.html

台北地檢署15日發表聲明指出,《自由時報》刻意將前台北市新工處長黃錫薰的抗告書內容,以「編輯剪接」手法變成檢方提訊時供述,強調該報導不實,並籲請媒體給檢察官純淨辦案空間。

針對新生高景觀工程弊案,《自由時報》13日以頭版報導「黃錫薰供稱奉郝指示」,引發政論節目及媒體質疑檢調洩密。北檢表示,平面媒體以編輯剪接手法製造新聞,已向撰寫記者提出嚴正抗議。

北檢指出,該文章內容是來自黃遭羈押後向高院提起抗告,高院駁回黃抗告的裁定書內容。但黃的抗告意旨,經《自由時報》編輯剪接之後,變成是北檢提訊黃的供稱,內容不實,且抗告書也不是來自北檢,與檢方當天提訊黃無關。

對於北檢的抗議,該報不願回應,發言人蘇宇暉則表示,該則報導係經查證,並無移花接木,也未指消息來源來自北檢。

北檢聲明全文如下:

一、有關自由時報於99年10月13日頭版報導「黃錫薰供稱奉郝指示」乙事,本署已於同日發布新聞稿澄清,本署檢察官從無洩漏任何偵查事項,該篇報導內容,與本署檢察官於10月12日之偵訊無關。貴節目(指TVBS2100全民開講)亦已取得本署之澄清稿,惟參與節目者仍為不實之傳述,本署特此嚴正聲明。

二、自由時報所報導「他(黃錫薰)是依據郝龍斌市長及副市長、秘書長、工務局長九十七年三月在市政會議等場合指示『下一次一定要標出去』、『調整標案合理預算』、『加速行政流程』的內容辦理」云云。該段文字係來自黃錫薰遭羈押後,向臺灣高等法院提出撤銷羈押之抗告,該院於99年10月12日,以99年偵抗字刑事裁定中敘明「三、抗告意旨略以:(一)黃錫薰部分:………黃錫薰遂承市長、副市長、秘書長、局長各級長官之命令即『調整標案合理預算』、『加速行政流程』及『下一次一定要標出去』之要求,將上開命令傳達……」。然上開抗告意旨經自由時報編輯剪接之後,變成「台北地檢署昨提訊在押的前新工處長黃錫薰,黃供稱,新生高架橋改建案他是依據郝龍斌市長及副市長、秘書長、工務局長九十七年三月在市政會議等場合指示『下一次一定要標出去』、『調整標案合理預算』、『加速行政流程』的內容辦理」之不實新聞內容。核該抗告意旨非來自本署,亦與本署是日偵訊無關。

三、自由時報以此手法製造新聞標題「黃錫薰供稱奉郝指示」,造成民眾誤以為本署承辦檢察官洩漏偵查秘密。本署除立即發布新聞稿澄清,並已向撰稿記者提出嚴正抗議。在此呼籲貴節目參與討論者,勿再引用自由時報不實之報導,如再有傳述「檢察官洩秘」之不實言論,本署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 本帖最後由 super2146 於 2010-10-16 14:1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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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綠眉的一貫伎倆
只是信者恆信
可憐這些閱聽人
只能選擇不買不看
PS:不知是否可以要他們關電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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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真的很骯髒 , 實在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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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這種骯髒手段看多了 反而覺得她們怎麼還有臉說對岸的人素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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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綠只要打到五都藍營候選人
甚麼濫步都會出來
反正說謊也不會道歉 還會硬凹
而且他們那麼討厭台北
為何要要死濫的住在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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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叫他們關店
其實這必需給于一個宣洩管道
畢竟有兩成左右人是根本講不聽說不得的個性
給個舞台相信社會國家問題會比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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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報紙都可以經營下去~~
真的是服了~綠營的媒體可以再過分一點~~
人民會用選票教訓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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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都是民進黨選舉的伎倆.
每當選舉時這種東西特別多.
所以不要去看這些東西是最好的選擇.
郭大俠:俠之大者,為國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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